中共合肥市庐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肥市庐阳区监察委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0-08-06 08:27 点击率:

区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组织宣传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室)、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设有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驻区城管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区纪委监委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

组织宣传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区纪委监委机关各室(部)干部、区委巡察机构干部、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干部,区直有关单位内设纪检机构和区属事业单位纪委领导班子成员,乡镇(街道)纪(工)委领导班子成员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负责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政治生态状况进行分析研判;负责对巡视巡察纪检组织发现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抓好问题的整改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区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等;受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审查调查有关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组织协调并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等。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信息情报和技术装备保障服务,承担信息查询分析系统的建设、管理、应用;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搜查、勘验检查工作等。

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依照分工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纪检组、纪工委)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督促检查联系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纠正“四风”工作;配合开展巡察工作,监督推动中央、省市区委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对联系单位政治生态状况进行分析研判;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或审查调查;承担联系单位及区管干部的廉政档案建立、维护、应用等工作;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等;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区委管理的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移送的需核实后追究纪律责任的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处分意见;负责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送起诉,办理对不起诉决定申请复议、跟踪移送司法后案件进展等相关事宜;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区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协助办理区监委负责的监察赔偿相关事宜;办理或协调督促处分决定的宣布送达相关事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