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8日至9月7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我区进行了巡视。2018年10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我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省委巡视意见反馈后,区委迅速草拟了整改方案。12日上午,召开书记专题会、区委常委会,传达学习省委书记李锦斌重要讲话精神,研究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谋划巡视整改工作。10月16日,召开全区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会后,全区各级各部门相继召开动员会,区四大班子负责人带头认领整改任务,形成整改合力。11月15日,区委常委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视反馈意见,班子成员认真反思、深刻剖析,统一思想、找准症结。区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和各级党组织先后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制定措施、推动落实。此后,区委先后组织四轮中心组学习,召开两次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扭紧思想发条,将整改向纵深推进。
(二)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以上率下。第一时间成立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担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担任第一副组长,区委副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常委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建设发展组、纪检工作组、组织工作组、意识形态工作组、庐阳经开区工作组6个工作组。全区各级各部门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形成了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整改以来,区委书记主持召开办公室会议14次,领导小组会4次,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2次,涉及整改工作议题的常委会14次、书记专题会14次,亲自调度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任务。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将69个问题细化为106项单个问题和385条整改措施。精心制定完善“1+4+12”一揽子整改方案,即:一个总体整改方案,4个专项巡视整改方案,12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制定问题、措施、责任“三个清单”,形成具体明晰的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对能及时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马上整改。截至目前,69个问题整改已完成63个,基本完成6个,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7件,已办结6件,1件正在初步核实。对巡视指出的“四风”“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突出问题,开展12个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攻坚突破,清退违规发放资金365.0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274.97万元,追责问责90人次。对涉及机构改革等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问题,明确提出具体整改计划,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健全工作机制,压实整改责任。实行“一周一调度、半月一督查、一月一小结”,重点强化五个机制。落实周报告制度,各专项工作组每周汇总上报推进情况。强化定期调度,原则上每周五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通报整改进展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加强督导,成立5个督导组,对全区各责任单位开展3轮集中督导。下发巡视整改工作提示单7份、督查通报(专报)6期、整改督办单84期。联合会审,严格对账销号,坚持五级审核制,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由牵头单位、区分管领导、专项工作组、巡改办审核把关、签字确认后,报区委主要负责人终审销号。加大问责力度,出台《庐阳区关于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不力追责问责办法》,对应付过关等整改落实不得力的,严肃追责问责。认真做好巡视反馈问题调查处理和追责问责工作。目前,已对64个党组织和598人次开展追责问责:责令14个党组织作出书面检查,给予50个党组织通报批评;约谈405人,责令55人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26人,“红脸出汗”谈话52人,诫勉谈话22人,组织调整(组织处理)1人,党纪处分14人,政务处分6人,立案查处17人。
(五)坚持统筹推进,巩固整改成果。坚持两手抓、两促进,研究出台79项规章制度,以实实在在的改革发展成果彰显巡视整改成效。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2018年包揽全国综合实力等5个百强区称号,综合实力排名较上年跃升9个位次。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23例,查处81人,党纪政务处分16人次,通报曝光32起。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数13个,查处17人,党纪政务处分11人次,移送司法机关4人。开展专题警示教育157次。统筹推进环保督察、信访维稳、文明创建等工作,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基本整改到位,清理积存信访43件,文明创建工作全市排名第一。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1.“两个维护”的政治站位缺乏高度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形式化、平淡化”问题。
一是全区各级党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形式化平淡化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查摆,对民主生活会不严肃、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整改。两个单位党委分别于11月25日和11月10日重新召开“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二是区纪委对2015年以来被组织约谈函询或问责的人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出41名应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回应而未回应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区委组织部对41人进行批评教育,上述人员已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查。三是区委出台《庐阳区规范民主生活会有关事项的若干规定》,对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谈心谈话对象、对照检查材料等作出明确要求;通过派驻督导组、派人列席等方式,对下一级单位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四是区纪委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将民主生活会上结合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把自己摆进去对照剖析情况,以及受到约谈函询或被问责的领导干部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检查的情况,纳入督查重点内容,并对个别单位会议材料进行重点检查。五是区委组织部长对相关责任人15名同志进行约谈。
(2)针对“区委班子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不能常态化,仅在民主生活会前开展以征求意见为主的例行谈话,部分区委班子成员谈话走形式,连年谈话内容雷同”问题。
一是11月15日召开区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区委常委间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相互谈话68人次,谈话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谈心谈话记录双方签字存档。二是印制发放谈心谈话活动记录本,做到区管干部人手一本,详细记录全年谈话内容。三是全区各单位围绕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深入了解干部思想,深入查摆剖析问题根源,将从严治党要求向基层延伸、向一线拓展。四是区委出台《庐阳区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要求全区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做到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同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之间必谈,实现谈心谈话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五是区委书记就区委班子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不能常态化问题约谈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3)针对“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够严格,党的领导在少数单位弱化,‘三重一大’制度成摆设”问题。
一是区委书记约谈庐阳经开区党工委第一书记,责成经开区作出深刻检查。庐阳经开区对省委巡视反馈的35件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重新上党工委会集体研究。二是在全区开展“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全区各单位共排查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不规范问题200个,通过自查自纠和督查督办,已全部整改。修订完善《庐阳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三是区委组织部下发《庐阳区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党(工)委、党组开展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自查,结合区委巡察工作,重点对12家单位进行检查,形成专项检查报告,共查出在履行选任程序、选任基础工作等5个方面存在的53个具体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清单,目前已整改完毕。区委组织部长对12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四是区委组织部责成区教体局出台《中共合肥市庐阳区教育体育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庐阳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流程图,进一步规范全区教育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五是区委印发《区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对区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关键环节进行逐项细化,进一步提升全区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水平。六是召开全区选人用人业务培训会议,围绕选人用人工作业务和典型案例开展专题培训和警示教育。七是区委组织部长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单位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
(4)针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仍需加强”问题。
一是区纪委监委责成大杨镇纪委及时对两起违规拉票选举案件进行严肃查处,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二是区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对新一届村居“两委”班子成员重新进行审查。印发2018年度组织工作考核细则,将村居“两委”换届工作纳入考核范围。三是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出台《进一步加强全区村(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见》,不断加强自治体系建设、完善村(居)务公开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切实发挥全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居)务工作更加公开公正,基层群众的监督权得到进一步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即将出台的《关于实施“书记工程”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完善基层治理工作的意见》等“1+8”文件。四是区委书记和区委组织部长约谈了相关责任人,并在全区范围内对发生的违规拉票事件进行通报。
(5)针对“对巡视巡察工作认识不到位”问题。
一是区人大、政协等五家单位及时召开党委(党组)专题会,学习贯彻巡视工作相关精神。二是印发《关于认真开展对省委巡视反馈有关问题进行梳理排查的通知》,就巡视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学习传达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均已传达学习。三是印发《全区党(工)委、党组中心组2018年四季度学习安排的通知》《关于将巡视巡察有关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巡视整改以来,区委理论中心组先后2次传达学习巡视巡察工作相关内容,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四是区委巡察办联合派驻组,就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学习教育活动情况,对17家单位开展重点抽查,被查单位均已按照要求落实到位。五是区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党建知识应知应会要点>专题学习活动的通知》,利用庐阳先锋网、庐阳先锋微信等平台,及时推送《党章》《新时代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点100题》《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建知识,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六是利用11月份党员活动日,各党(工)委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党建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区委组织部对其中870名党员的试卷进行抽查;随机组织69名党员干部进行集中测试,平均分90分。七是加强监督检查,区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巡视整改专项督查,将各单位中心组学习开展情况作为重要督查内容。同时,将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情况纳入全区党建目标考核。八是区委书记约谈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区政协党组书记;区纪委书记约谈法院党组书记、人社局党委书记、住建局党委书记。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对党建知识应知应会测试成绩靠后的6名党员和所在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
2.区委统揽全局、引领全面发展缺乏广度
(6)针对“‘党是领导一切的’政治意识有待增强”问题。
一是9月21日召开区委常委会,分别听取区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12月13日再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区政协党组工作汇报。12月21日召开区委常委会听取区政府党组、法院党组和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确定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区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二是全区广泛开展《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学习,修订《向区委报告请示工作制度》,要求各党委(党组)每年向区委作1次全面工作情况报告、党建工作情况报告。巡视整改以来,区财政局党组、发改局党组等16家区直单位党组向区委书面报告2018年工作情况。三是加大工作调度力度,中央商务区建设持续发力,商贸指标稳居全省前列,城隍庙文化旅游商业街区、万科森生活汇获市级特色商业街区称号,七桂塘街区获省级特色商业示范街区称号。有序推进数据产业等29个高技术服务示范区项目建设。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产业集聚、创新创业、美丽城市和首善民生四大领域76个指标中,大部分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四是调整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指挥部成员、韩小店改造项目专项指挥部成员和区领导信访工作联系点。11月16日区委常委会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切实推进重难点问题解决。11月14日区委常委会研究成立四河片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八个工作组,由8位区级负责同志担任组长,从全区抽调100余名工作人员集中攻坚安置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大接访工作的通知》,2018年10月以来,区党政领导干部接访52人次,接待群众72批146人次,化解问题9件。五是在全区开展“看齐沪宁杭、找差距、定目标、明举措”解放思想大讨论,深入查找与先发地区差距,制定对标沪宁杭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区委、区政府结合大讨论情况,形成区委四届三次党代会报告和区政府工作报告,明确2019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在全区上下形成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7)针对“社会综合治理能力相对薄弱”问题。
一是高站位全力推进,出台《庐阳区群众安全感和政法满意度“双提升”工作方案》。10月27日,区委召开“双提升”工作推进大会,全面部署“双提升”工作。二是多举措营造氛围。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借助媒体,点对点、面对面宣传,营造全区人民共同投身平安庐阳建设的强大声势。各乡镇街道通过悬挂横幅、走访入户等方式开展“双提升”宣传。各部门利用每月“党员活动日”“夜访万家”等载体,组织开展“双提升”宣传。三是加强督查考核通报。区委对11个乡镇街道、5个垂直部门、16个区直单位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区委政法委牵头对全区群众安全感和政法满意度开展专项督导3次,督查乡镇街道11个,随机查看小区26个,走访商户居民52户,发现存在宣传氛围不浓、覆盖面不全、综治中心知晓率不高、警务室知晓率不高等4个问题,下发通报,督促有关单位立即整改,目前已全面整改完成。2018年度,在全省首次实行的安全感满意度综合排名中位列93位,综合指数为94.32%;全区政法满意度指数94.06%,全省排名76位,较2017年度上升23位。今后将按照《庐阳区群众安全感和政法满意度“双提升”工作方案》要求,强化责任落实。
3.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缺乏力度
(8)针对“脱贫攻坚县域结对帮扶成效不彰”问题。
一是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分别专题听取结对帮扶工作汇报,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分别率队赴临泉县开展县域结对帮扶活动。二是认真研究分析省扶贫办考核细则及帮扶协议指标, 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所有工作均已完成,庐阳区荣膺全省县域园区援建方考核第一。三是2018年已拨付帮扶资金6000万元。2018年县域结对帮扶资金援建临泉县的4个项目已全面完成。四是依托中菜市搭建临泉县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中原牧场等3个销售点, 引入庐阳区食用菌协会,成功举办2018年临泉县名特优新农产品庐阳推介会。组织安医附院医联体3名专家到临泉县开展培训及现场会诊活动,促进健康扶贫。团区委、临庐产业园、各乡镇街道基层商会普遍开展捐资助学活动,募集善款约34.3万元。2019年1月,组织12家企业代表赴临泉开展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活动,同时庐阳区工商界慈善联盟为临泉贫困学生送去善款18万元。五是2018年以来,我区先后接收临泉县20名干部挂职学习;加大教育、卫计系统人才交流。
(9)针对“污染防治任重道远”问题。
一是出台《庐阳区环境保护局12369投诉热线24小时举报制度》,开展环境信访问题受理查处业务培训,2013年至2018年10月受理的所有信访件均已办结。制定《庐阳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细则(试行)》《庐阳区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庐阳区环境违法行为有奖投诉举报实施方案》等,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等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散乱污”企业34家,取缔关闭31家,整顿规范3家。二是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源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突击行动,共发现21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验收,清理鱼塘及垃圾5处,拆除大棚等搭建物6处,修复整平围栏及水沟3处,停产取缔小作坊、鱼塘7个。制定《庐阳区入河排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庐阳区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污混接调查和整治工作方案》,实施分类治理,建立庐阳区入河排污口排长制度。筹建河长制信息化平台,完成前期招标。利用无人机巡查水源地,提高监管效率。三是启动皖能电厂冷却水净化处理工程,目前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对板桥河沿线双岗菜市混合入河排污口等4个排污口雨污混接点进行排查、整改,已完成天水路桥南100米和九顶山路桥南50米2处混合入河排污口共计84处雨污混接点整改。启动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污混接调查及整治,完成2700公里普查工作,整合部门力量成立“双水办”,分批实施整改。四是针对餐饮油烟投诉信访件,已完成前期摸排的2124件餐饮油烟问题整改。针对某公司被反复投诉的问题,通过多种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启动该公司前期搬迁协商评估工作。五是严格落实《合肥庐阳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针对某乡水源地巡查整改不力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红脸出汗”谈话。六是区长就环保工作约谈相关责任人。
(10)针对“践行新发展理念需要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缺乏创新驱动”问题。
一是出台2018年中央商务区、高技术服务示范区、滨水文化生态休闲区项目实施方案,拟定101个项目,目前88个项目已开工,其中29个项目已竣工。建成区重大项目智能管理系统,督促大新专等重大项目建设。依托“庐阳欢乐购”平台,举办线下促销主题活动53场,线上特卖活动近百场。宜家项目意向地块公交四公司土地收储加快推进,苏宁广场项目已落地,银泰二期已破土动工;华润万象汇项目已封顶,招商签约率已达60%。预计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较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分别提高1.8、0.8、0.2个百分点;预计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进度位居四城区第一;全区121个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55.85亿元,开工项目26个,竣工项目20个,投资完成率、开工项目数、开工率、竣工项目数、竣工率5项指标均位居四城区第一。二是成立工业转型发展领导小组。发挥大杨镇“金三角”地域优势,以大科学装置集中区转化功能区建设为契机,加快大杨产业园转型升级,大杨镇已完成园区内35家购地企业的资产评估工作并建立基础台账;庐阳经开区已建立62家低效用地企业台账,开展企业转型升级调研,制定庐阳经开区转型升级方案。三是按月开展战略性新兴工业企业运行分析。出台《庐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庐阳区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试行)》。推荐5家企业申报2018年度支持“三重一创”建设政策资金;组织2018年度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合晶电子、长庚光学等4个项目进入专家评审阶段;组织企业申报2018年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政策支持,合肥慧加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进入专家评审阶段。新引进海峰分析测试、国微华芯环境科技等项目,华为云项目成功落户。全年全区15家战略性新兴工业企业实现产值21.54亿元,增长3.8%,产值下滑面较2017年缩小7.8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长58.7%。四是组织开展金融研讨会、金融知识专题讲座,组织东怡金融商务集聚区申报,搭建金融服务总部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谋划迎松路公租房、杏花公园停车场、长丰路停车场等项目,为金融企业提供配套设施,金融城项目完成土地供应。摸排梳理《庐阳区金融楼宇信息表》,建立金融业联动招商机制,结合“大调研”“四送一服”开展金融政策宣讲,为金融企业排忧解难。全年金融业增加值、完成税收占全市比重均达40%。五是区长就“践行新发展理念需要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缺乏创新驱动”问题约谈相关责任人。
(11)针对“人才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平台载体和人才环境建设薄弱,人才竞争在全市县区处于弱势”问题。
一是调整充实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区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新格局。1月7日召开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谋划人才工作。二是在全区开展人才摸底调研,共摸底辖区内教育、医疗、科技等各类人才600余名,建立人才台账,进一步摸清人才底数。三是加强人才平台载体建设,在各乡镇、街道、庐阳经开区以及IE果园、创智天地等建立招才引智工作中心,积极开展人才引培工作,2人入围省领军人才计划。四是开展“首善庐阳领航人才”“兴庐产业创新团队”评选工作,选拔20名庐阳区第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举办庐阳区第二届人才大会暨金融与科技创新论坛,展示金融科技成果,不断集聚人才来我区创新创业。五是启动区人才公寓建设,已完成地下室基坑支护方案评审等工作。在浙江大学举办高层次人才培训班,为辖区18名拔尖人才进行免费体检,为高端人才在购房、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帮助,营造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4.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
(12)针对“密切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工作实际抓好落实不到位。贯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动作迟缓,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目前仍处于试点阶段,离2018年实现全覆盖目标差距甚远。在坚定文化自信,提升文化发展软实力方面仍有不足。对众多历史文化遗迹深度挖掘与修复不够,文化产业基础薄弱、规模偏小”问题。
一是在全区开展“看齐沪宁杭、找差距、定目标、明举措”解放思想大讨论,制定全区及各单位对标沪宁杭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凝聚形成干事创业强大合力。三是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庐阳区党员干部“为官不为”问题问责规定(试行)》《关于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纠错负责机制实施办法》学习,在全区开展“为官不为”问题线索梳理排查,对三十岗乡柴冲村党总支书记、团支部书记给予“红脸出汗”谈话,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四是加快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推进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整改。各乡镇街道成立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全区共划分网格968个,并实现网格统一编码,完成网格员培训。形成全区智慧社区建设方案,在三孝口街道试点推进社区网格信息化工作。五是制定庐阳区文化惠民月活动方案,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完善城市阅读空间与农家书屋管理制度,完成农家书屋图书更新。完善庐阳区文化遗址巡查机制,梳理区级文化历史遗迹资料,建立历史文化遗迹挖掘修复专家库。出台文化产业政策,推进庐阳建华文创园与三十岗音乐小镇项目招商,庐阳建华文创园招募23家配套企业和25家创业企业,王大郢音乐小镇已入驻商铺9家。六是区委书记就区委区政府目标定位很高、措施很少问题约谈相关责任人。
(13)针对“党员理想信念教育缺失”问题。
一是严肃查处党员信教当事人。二是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党员信教问题大排查,全区731个党支部进行自查,区委组织部抽查其中34个党支部,未新发现党员信教问题。将理想信念是否牢固纳入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剖析内容,结合“党员活动日”开展党性教育等,党员党性意识和宗旨意识进一步提升,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学习氛围越发浓郁。三是区委副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区委组织部长对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要求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通过约谈相关人员、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措施,全区各级党组织抓理想信念教育工作的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 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5.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观念树得不牢
(14)针对“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有所弱化”问题。
一是出台《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文件审批、工作报告、工作联络和督导检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党的建设重点任务和重点工作开展1-2次督导检查;全区各党(工)委、党组每年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二是召开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2018年庐阳区首善之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等文件,其中《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对领导小组议事过程进行规范,规定党建工作重要事项需通过领导小组会议集体讨论,重要事项需经过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三是在巡视整改期间召开2次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0月22日讨论庐阳区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及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纪检工作三个专项整改方案;11月29日专题听取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等8家单位2018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15)针对“党建工作考核‘空心化’现象严重,近三年考评指标体系不能与时俱进,奖励多惩处少”问题。
一是出台《2018年庐阳区首善之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修订完善考核指标,增加了惩处措施,明确对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各系统党工委等五类考核排名末位(非公经济组排名后三位)的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约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党组织作书面检查。11月14日,区直机关工委召开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专项会议,现场点评2017年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二是加大党建检查力度,区直机关工委于10月22日-26日对区直部门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进行集中检查,发现3个基层党组织下属4个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不达标,已责令整改到位并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加大调度力度,在巡视整改期间召开2次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0月22日讨论庐阳区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及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纪检工作三个专项整改方案;11月29日专题听取8家单位2018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坚持把述职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综合评价好的单位及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方能评为优秀等次;综合评价差的,对其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形成党建工作“抓两头、带中间”的内生动力。四是制定《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对全区党建工作进行规范。把述职点评、综合评价、约谈整改作为“刚性要求”,述职评议工作的调研督导、述职报告、述职评议、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和整改落实等6项内容得到进一步规范。五是加大问责力度。区委对2015年以来党建目标考核处于末位的8家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区委书记对8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区委书记、区委副书记分别对2017年度述职评议排名后5位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区委组织部长对13名2015年以来软弱涣散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区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区直机关工委对3个基层党组织下属的4个标准化建设不达标的党支部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责任人。
6.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虚化
(16)针对“区委抓基层党建偏重抓创新亮点,忽视抓基础基点。机关党建存在‘灯下黑’现象。少数党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力量薄弱”问题。
一是在全区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虚化专项整治,重点对“三会一课”是否按照要求组织召开、会议记录是否真实规范完整进行查摆和整改,全区各级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二是区委组织部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11月22日,组织24个党(工)委近130名基层党务工作者,开展“三会一课”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与战斗力。三是机关党建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强。为区工商联配备2名党组成员。充实区直机关工委工作人员,下一步结合机构改革,拟将该单位列为区委工作部门,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建工作力量。四是加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推进力度,在基层党建重点工作督查中,将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重点督查内容,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整改。五是区直机关工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责令作深刻检讨。
(17)针对“乡镇街道村居党建组织力提升不够”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对频次、人员、内容、记录等进行全面规范。二是进一步整合党建资源。研究草拟加强城市基层党建相关文件,打造三孝口街道“邻里同心 共享党建”、海棠街道“红色气质 聚力海棠”等一批示范项目,在全区营造上下贯通、区域联动、共驻共建的城市基层党建氛围。三是进一步加大党务培训工作力度。开展全区基层党务工作培训以及“三会一课”专题培训,各党(工)委以及下属单位组织员共计130余人参加培训,并将党务工作列入区委党校年度培训计划,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务工作者能力和水平。四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将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区委巡察范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虚化专项整治,及时对“三会一课”、发展党员、新兴业态非公党建3个方面进行查摆,规范完善发展党员档案材料27份,对近3年来发展的17名党员党龄进行延后认定;全区摸排出“口袋”党员32名,“隐形”党员162名,新组建47家非公企业党组织和5家社会组织党组织,并下发《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有关事项的通知》。五是全区各单位开展自查,立行立改。区委组织部长约谈相关责任人,相关人员作深刻检讨,并立即制订整改措施,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18)针对“新兴业态非公党建需要加强”问题。
一是非公企业党的组织覆盖面得到进一步扩大。通过全面摸底排查,摸排“隐形”党员162名,新组建52家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其中工投创智园区、IE果园众创空间分别新组建3家非公企业党组织。二是新兴业态非公党建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针对庐阳经开区非公企业集聚的情况,在工投创智天地打造党群活动中心,开办全省首家非公企业党校,积极为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三是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得到进一步充实。区委组织部、区委非公工委出台《庐阳区派驻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职责、选派要求、教育培训等内容,切实加强对派驻非公企业的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日常管理,目前派驻非公党建指导员210名。四是区委组织部印发《2018年度组织工作考核细则》,明确考核内容。同时,将非公党建工作纳入区委巡察范围。
(19)针对“对党员发展工作指导督查不力,新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入党教育培训不扎实”问题。
一是区委书记对三孝口街道党工委书记、卫计局党委书记进行约谈,责成在本单位党(工)委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重新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预备党员转正事宜。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区委组织部对10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各党(工)委对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开展自查,对存在问题进行逐一梳理,制定整改措施,及时上报自查台账和自查报告,发现问题16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11月15日,区委组织部对2018年度新发展的185名党员重新进行理论测试,参加测试人员平均分达97分。同时,利用党员活动日开展经常性教育。三是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16字方针,区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发展党员工作各项环节的通知》,严把发展党员入口,规范各项环节时间节点,明确规定区委组织部对拟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转正人选的入党材料进行预审。
7.选人用人缺乏统筹、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20)针对“区委缺乏对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干部队伍结构不优、交流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区委制定出台《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案”精准管理实施办法》,开展区管班子分析研判工作,对区管班子基础信息、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和分析研判,形成综合研判报告。二是区委制定出台《科级干部轮岗交流暂行规定》,全面部署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对符合轮岗交流条件的科级干部进行摸排梳理,有计划地交流调整,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优化区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三是区委制定出台《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加大年轻干部选拔使用力度,11月以来提拔重用35岁以下科级干部9人。深化教育培训,举办区直机关党组织书记(第五期内设机构负责人)进修班,选送年轻干部赴浙江大学脱产培训。强化实践锻炼,有计划选派年轻干部到急难险重岗位挂职锻炼,抽调一批年轻干部参加四河片区征迁安置工作。四是区委整合机关、事业编制资源,针对全区紧缺专业人才缺口,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128人,公开招聘优秀金融人才12人,充实专业人才队伍。五是加大专业型干部培训力度,举办庐阳区2018年度社区(村)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社区(村)书记、主任进修班,高层次人才培训班和第十五期科级干部进修班暨纪检监察干部进修班等4个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巩固学习成效。积极选调党员干部47人次参加上级组织部门专业化培训,提升干部专业化水平。
(21)针对“选人用人‘风向标’有所偏差,个别干部‘带病提拔’”问题。
一是严肃查处李某某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7月6日给予李某某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其“一路举报、一路提拔”问题,区委组织部已进行全过程自查,责任界定已由市纪委提级办理,根据调查结果,区分责任,依规依纪进行问责。二是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要求各党(工)委、党组围绕履行干部选任程序、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等进行自查,共查摆问题11项;区委组织部对12家单位同步开展督查,重点聚焦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管理等,指出53个具体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区委组织部长约谈12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责成认真反思、限期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三是在近期干部调整中,严格按照区委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四是围绕选人用人相关工作业务和典型案例开展专题培训,从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全面提升组工干部履职能力水平。五是在全区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以李某某等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诫,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六是定期召开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加大监督力度,在征求纪检、卫计、环保等6个部门意见的同时,征求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意见建议。对提拔重用人选,将凡提必审、凡提必听等环节前置,切实防止“带病提拔”。
(22)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不够严格,推荐考察、任前公示等环节不规范不全面”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在近期干部调整中,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程序。二是区委组织部制定出台《区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将干部选拔任用5大环节进行逐项细化规范,全面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三是健全完善干部考察工作制度机制,提高干部考察工作质量,通过全方位多角度考察干部,实现对考察对象的全面深入了解。四是进一步扩大干部任前公示的范围,对提拔重用的干部,常态化采取线下张贴公告,线上在庐阳发布、庐阳先锋网等载体公布等方式,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提升干部的公信力和群众的满意度。
(23)针对“编制管理松散,人员聘用随意”问题。
一是对全区1849名临聘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经查,2011年8月以前临聘的761人;2011年8月《庐阳区关于加强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庐阳办〔2011〕59号)出台后临聘的1088名,其中属单位自聘的22人,其余人员均是通过统一招考、市级下划或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等方式聘用。此次整改对2011年以来未经人社局统一招考的22名违规自聘人员,已责令相关单位予以清退,目前已清退14人,剩余8人待产假结束或合同到期后逐一清退,方案已经研究通过。二是加大编制资源调配力度。调整优化编制113个,区数据信息管理中心调剂事业编制8个,第三产业管理服务中心优化编制95个,区市政绿管办增加事业编制10个。按照合肥市“同岗同酬”人员编制管理政策调整文件精神,稳妥实施全区共2131人入编工作,目前我区事业单位已无空编。三是出台《庐阳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庐阳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和聘用人员的规章制度。四是编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政策法规》,围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三定规定制定,召开机构编制业务培训会议;同时开展机构编制调研暨放管服督查,收集3类8个方面问题并提出建议,为党政机构改革摸清了底数。五是免去聘用制科级干部职务,对全区聘用制科级干部开展全面摸排,另摸排出3人,已整改到位;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规范开展全区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预审制度;区委组织部出台《干部调整备案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全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8. 正风肃纪缺乏韧劲
(24)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严肃查处相关违规问题,并予以通报曝光。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二是根据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管要求,在中秋、国庆及元旦等关键时间节点加强明察暗访,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三是开展“四公”“一乱”专项整治行动,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成立2个督查组,对23家单位进行抽查检查,并结合实际出台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管理办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针对自查和督查发现的问题,区纪委对4家单位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并对8人进行“红脸出汗”谈话,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庐阳经开区(林店街道)纪工委书记对街道党政办公车管理人进行约谈。四是区委书记约谈相关责任人,责成作出深刻检查;区纪委监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进行通报批评。
(25)针对“‘四风’反弹回潮、隐形变异,‘文山会海’有增无减”问题。
一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重点的“四风”专项整治行动。对排查出的“上级来文层层转发、内容照搬照抄、工作要求上下一般粗”等6类323个问题,下发“四风”问题整改督办单56份,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完毕。二是区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文办会质量的通知》,对会议规格、数量、规模、时间、程序进行规范,规定每周四为“无会日”,原则上不召开会议。2018年印发区委文件(庐)132件,比2017年减少45件。三是针对“四风”专项整治中查出的问题,区委书记、区委副书记约谈相关责任人,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对54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四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四公”专项整治行动,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成立2个督查组,对23家单位进行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针对“四公”专项整治自查和督查发现的涉及到“四风”问题,区纪委对4家单位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对8人进行“红脸出汗”谈话。庐阳经开区(林店街道)纪工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26)针对“部分议事协调机构形同虚设,难以发挥作用”问题。
一是对区农林水务局承担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精简。经深入摸排,区农林水务局目前承担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共30个,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撤销13个,精简43.3%。通过本轮清理,对该部门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瘦身”。二是经梳理汇总,全区现有各类议事协调机构295个,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所在单位、部门结合各自职能、任务完成情况等提出清理意见建议,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撤销116个,精简39.3%。三是经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出台《关于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各类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严格控制,同时对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变更、废除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27)针对“研究出台文件存在‘依样画瓢’‘走形式’现象”问题。
一是区委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树立鲜明导向。二是充分结合实际出台《庐阳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补充方案》,针对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制订具体举措。通过开展专题学习、主题培训等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修养。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委常委会议流程的通知》,对常委会的议事范围、议题报送流程、会议组织纪律和会议事项落实等进行制度规范。印发《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文办会质量的通知》,对全区办文办会质量提出更高要求,做到精简文风、改善会风。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9.部分领导干部担当精神弱化,缺乏干事创业精气神
(28)针对“区委早在2015年就提出‘1341’发展战略,作为全区三大功能板块之一的滨水文化生态休闲区,直到2018年6月才出台具体实施意见”问题。
一是启动滨水文化生态休闲区总体规划编制,完成招投标采购需求编制。完成安徽庐阳董铺国家湿地公园、三十岗郊野公园、芦溪生态公园、大房郢公园等项目立项。制定出台《庐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目前2018年计划的9个行政村整治任务,已于12月上旬完成。二是在全区开展“看齐沪宁杭、找差距、定目标、明举措”解放思想大讨论,全区各级各部门按照要求广泛动员部署,积极消除阻碍发展的惯性思维,制定对标沪宁杭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三是选拔任用一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巡视整改以来,提拔干部26人,重用9人,激发了干事创业激情。四是在全区范围内梳理“为官不为”问题线索,在基层党组织建设、征地拆迁、生态环保等领域查处3起典型问题。五是在全区范围内大力营造鼓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的浓厚氛围,成立四河片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重点项目征迁安置工作方案,组建庐阳产业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并与合肥国耀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订立合肥庐阳天使投资合伙协议,在补充协议中规定相关尽职免责条款,不断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六是区委书记就“滨水文化生态休闲区2018年6月才出台具体实施意见”问题约谈相关责任人。
(29)针对“区委出台的党员干部‘为官不为’问题问责规定、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免责机制实施办法等文件,实施一年来没有发挥效应”问题。
一是将“为官不为”和容错纠错两项政策文件纳入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将生态环保、统计数据、扶贫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领域问题线索纳入“为官不为”问责范畴,做到运用准确。二是区纪委印发《关于全面梳理排查“为官不为”问题线索的通知》,在全区开展“为官不为”问题线索梳理排查工作,全面梳理巡视整改、改革发展、信访维稳、征地拆迁及其他工作中存在的适用“为官不为”情形的问题线索,全区11家乡镇街道和各纪检监察派驻组经认真排查,亳州路街道、庐阳经开区(林店街道)各上报1起问题线索,已依纪依规处理到位。三是加大“为官不为”问题曝光力度,区纪委对三十岗乡查处的环保工作履责不力问题进行通报,区城管委对4起公车加油卡管理不到位问题进行通报。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10.主体责任落实存在短板
(30)针对“部分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缺乏‘一岗双责’意识”问题。
一是2018年10月,区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所有区领导发放巡视整改工作提示单,要求对其2015年以来述职述德述廉报告进行全面自查,相关同志均对照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并重新向区委进行报告。二是在全区53家单位开展述职述德述廉报告自查和抽查,责成2015年以来未提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相关人员重新撰写,目前已整改到位。
(31)针对“部分党组织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递减”问题。
一是区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责成分管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区卫计局党委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教体局党委于10月12日与下属45个学校党组织重新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二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查自纠,目前全区各级党组织下半年均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严格落实每半年至少专题部署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三是修订完善《2018年庐阳区首善之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建年度目标考核,分值17分。四是区委书记对2015年以来考核排名末位的8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32)针对“警示教育覆盖面不够,未向基层延伸”问题。
一是区纪委监委于2018年10月31日,对2015年以来查处的未予通报的7起14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坚持举一反三,形成常态化通报曝光制度,对5起违规使用公车加油卡问题进行通报,不断强化震慑。二是区委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全区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结合陈某、李某等典型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区四大班子成员,区直部门负责人,临庐产业园班子成员,各乡镇、街道、庐阳经开区党政班子成员,各社区(村)主要负责人共5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警示教育。三是区纪委监委向3个单位发出纪检建议书,三个单位分别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四是选取近年来查处的12个典型案例汇编成警示教育读本发放至各单位,印发《关于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深化警示教育,切实筑牢党员干部廉洁思想防线。
(33)针对“巡察工作与实现全覆盖目标有较大差距”问题。
一是区委于9月20日启动对区市政绿管办等12家单位的第三轮巡察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区直单位、乡镇街道全覆盖任务的43.4%,完成村居全覆盖任务的74%。二是11月29日、11月30日分别召开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区委常委会,研究出台《中共合肥市庐阳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1年)修订版》《中共合肥市庐阳区委全覆盖工作方案(修订版)》,对巡察全覆盖计划进行调整。目前,区直单位、乡镇街道全覆盖任务为53家,村居全覆盖任务为73个,将于2019年底前完成全覆盖。三是从巡察人才库和全区各单位年轻干部中选调熟悉财务、工程建设、纪检、党建等业务的同志,参加区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四是2018年7月5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区“五人小组”听取区委第二轮巡察情况和第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区委巡察计划安排和工作要点的汇报。11月29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中共合肥市庐阳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1年)(修订版)》《中共合肥市庐阳区委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修订版)》《中共合肥市庐阳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情况汇报。
(34)针对“巡察质量普遍不高”问题。
一是巡视整改期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2次传达学习巡视巡察工作相关内容,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巡察办和巡察组全体人员先后开展3次集中学习,并就参加省、市巡视巡察工作进行交流研讨,吃透上级要求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二是9月21日,举办巡察工作业务培训会,邀请省委党校副教授为学员作辅导报告。巡察办、3个巡察组全体成员和区委巡察人才库共80多人参加培训,逐步提升巡察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9月份启动的区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已聚焦“六围绕一加强”开展。三是11月29日、30日先后召开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区委常委会,研究出台《中共合肥市庐阳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1年)(修订版)》《中共合肥市庐阳区委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修订版)》《中共合肥市庐阳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区委巡察工作。四是11月30日召开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区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人选。12月21日召开区编委会,研究通过巡察办选调人员1名。目前,巡察办和巡察组9名编制已全部配备到位。五是区委书记约谈区纪委书记;区纪委书记对区委三个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进行集体约谈,进一步压实责任。
(35)针对“巡察‘后半篇文章’写的不实,未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督察督办,2018年7月7日区委巡察反馈至今,个别单位党委未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问题。
一是10月17日,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区委巡察整改工作。向上级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区纪委书记对相关单位党委书记进行约谈。二是9月7日-14日,成立2个督查组对区委第一、二轮已巡察过的10家单位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三是2018年7月5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区“五人小组”会议在听取区委第二轮巡察情况汇报的同时,听取第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11月30日,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四是9月20日启动区委第三轮巡察,按照“六围绕一加强”要求,对省委及区委上一轮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11. 监督责任实施存在差距
(36)针对“日常监督有缺位,部分单位纪委‘三转’不到位”问题。
一是及时召开党委会议免去兼任的相关单位负责人职务。二是2018年11月13日,区纪委再次印发通知,要求各单位严格对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分工的通知》精神,全面自查自纠。三是对各纪(工)委“三转”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目前,各乡镇街道和区直系统纪检组织全部退出与纪检工作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纪(工)委书记不再分管与纪检工作无关事项。
(37)针对“派驻监督人员不足”问题。
一是配齐配强派驻监督工作力量,从全区选调6名党员干部到派驻组工作。目前,区纪委监委4个综合派驻组、2个单独派驻组人员已按编制全部配备到位。二是2018年11月15日至16日,结合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内容、新要求,组织开展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和派驻业务专题培训,全面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能力。三是进一步完善派驻工作机制,出台《区纪委监委分片联系监督执纪审查工作制度》《关于派驻机构执纪审查事项报备内审暂行规定》《派驻机构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工作实施办法》《庐阳区纪检监察系统线索受理、管理、处置操作办法(试行)》《信访举报件督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庐阳区纪检监察系统严格落实线索处置、案件办理期限制度的暂行办法》等制度,不断加强和规范派驻监督工作。四是针对省委巡视反馈关于派驻纪检组2015年以来没有查办过案件问题,区委书记约谈区纪委书记,区纪委书记对4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严肃约谈,层层传导压力。目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核查处理问题线索42件,立案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
(38)针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存在偏差”问题。
一是针对“第一种形态”主动运用少的情况,区纪委书记对运用“第一种形态”为个位数的9个街道纪工委书记进行约谈,进一步压实监督责任。二是开展“第一种形态”运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对2015年以来“第一种形态”运用情况全面排查和监督检查,以及运用“第一种形态”能力培训,引导各单位主动作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予以处理。2018年9月至12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问题线索共计111人次,2018年全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占比达73.5%。三是结合巡视整改,将“四种形态”的内容纳入全区党员干部《党建知识应知应会要点》专题学习。组织监督执纪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业务培训,提升综合运用组织、纪律手段处理问题线索的能力。四是建章立制,研究出台《庐阳区纪委监委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话实施办法(试行)》《庐阳区纪委监委分片联系监督执纪审查工作制度》,加强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运用指导。修订出台《2018年度庐阳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把体现抓早抓小实际成效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倒逼纪检干部把更多精力放在日常监督执纪上,形成监督常态化、长效化。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12.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时有发生
(39)针对“部分单位和村居财务管理混乱,存在侵占和贪腐隐患”问题。
一是完成白条支出、白条抵库问题的整改。针对“大额资金现金支付”和“支付外单位结算款项打入个人帐户”问题,召开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培训会,出台财务管理方案。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全面排查,成立2个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庐阳经开区、区直各部门开展专项督查。三是修订《庐阳区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庐阳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内部操作规程》《庐阳区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方式目录》, 2018年两次修改和增加动态监控具体规则,从2017年底的17条增加到目前的60条,全面对资金支付加强监管。四是开展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制度及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管理相关措施等专题培训,增强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纪律的观念。五是加强监管力度,搭建阳光村务微权监督服务平台,将民生资金发放、村(居)事务和“三资”管理信息向群众公开。将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融入到每年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通过巡察、检查、审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六是区政府对13家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区长约谈相关负责人14人,区财政局局长约谈13个单位的财务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以及涉及“村居白条”问题的18个村居负责人,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13.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发挥不足
(40)针对“2015年以来,区委没有专题研究部署反腐败协调小组建设工作,在人事出现变动尤其是区监察委成立后,没有及时调整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之间无线索移交和信息共享”问题。
一是区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反腐败协调小组建设,调整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出台《中共合肥市庐阳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工作。二是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学习《关于建立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机制的意见》和上级领导关于反腐败协调工作的讲话精神,分析研判全区反腐败斗争形势,移交梳理排查的涉法涉诉党员和公职人员线索。通过梳理比对,共发现我区有20名涉法涉诉党员未及时受到党纪处理,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转办。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16人,转交包河区纪委处理1人,其余3人中,1人因证据不足不起诉,对其作诫勉谈话处理;2人尚处于公安机关调查阶段,且事实尚未查清,检察机关未批捕。三是审议通过《中共合肥市庐阳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案件线索移送操作办法(试行)》。截至目前,成员单位已移交相关线索7条。四是对反腐败领导小组会议讨论事项记录逐项排查,未发现以协调小组会议代替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审定案件现象。五是对涉法涉诉问题线索未及时移交以及党员管理不到位的相关单位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三、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经过三个多月的集中整改,我区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巡视整改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很多工作才刚刚起步,需要持续发力、长期整改。下一步,我们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坚持认识再深化、标准再提高、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加强,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深入地抓好整改落实,以整改落实引领和促进改革发展,以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彰显巡视整改的强大力量,努力向省委、省委巡视办和全区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压实“两个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担当担责、履职尽责,坚持“该谁整改的就由谁整改、该谁负责的就由谁负责”,确保巡视整改一抓到底,决不虎头蛇尾。区委将切实担负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压紧巡视整改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一丝不苟地把整改工作抓实抓细,确保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做实落细监督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坚决追责。
(二)坚持目标导向,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深入制定完善具体整改措施,坚决防止虎头蛇尾。坚持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严格对照整改方案明确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持续跟踪督办,定期了解进度,加强督查问效,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不彻底不收兵,确保每个问题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改效果不好的深入分析原因、改进方法,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三)扎牢制度笼子,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立足标本兼治,坚持把问题整改落实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衔接。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等制度。加大“四风”整治,持续深入抓好作风建设。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务实管用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效力不强的逐一修改完善,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成果运用,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激励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一步发扬优良工作作风、保持奋发有为精神状态,推动区委各项部署一项一项落地落实,加快形成三大主体功能区发展新格局,构建具有庐阳特色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奋力推动庐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书写加快建设引领时尚的国际化首善之区的生动实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1-65699071;邮政信箱: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295号庐阳区委巡察办;邮编:230001;电子邮箱:hflyxszgbgs@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