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26日至5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直机关工委开展了巡察工作,并于2024年7月15日就巡察情况反馈了意见。随后,区直机关工委根据工作要求,扎实系统推进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工委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和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等,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措施和时序进度要求,并通过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推进会和工作例会等,经常性组织调度巡察整改工作。
(三)加强沟通联系。切实加强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巡察办及区委第一巡察组的工作联系,及时请示有关问题,严格按照意见、要求对整改方案进行修订完善,组织对问题原因进行系统分析,对各项整改措施进行细化研究,确保整改工作符合要求。
(四)加强调度推进。单位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根据职责任务和整改要求,经常通过相关会议或日常监督,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研究,督促工作人员切实按照方案规定,落实整改措施和进度要求,确保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不折不扣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7个问题,区直机关工委逐一系统推进了问题整改。具体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党的思想理论不深不透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不足。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经2024年5月30日工委会议研究审议,制定区直机关工委2024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二是自2024年5月份以来,区直机关工委在组织召开的15次工委会议中,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学习内容。
2.工作责任落实有待加强。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2024年9月4日,区委党校党支部向区直机关工委提交了书面检查材料;二是2024年9月23日召开区直机关工委“党建知识专题学习会”,专门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和明确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恢复党员权利等工作程序的通知》等工作内容;三是2024年9月上旬对2019年以来由机关工委直接作出党纪处分决定或经机关工委研究并提出党纪处分建议的17名违纪党员的处分落实情况,进行举一反三排查,确认未再发现新的问题,班子成员在2024年10月15日召开的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2024年8月1日研究制发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要求各机关党组织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职责。
3.党建基础统筹指导薄弱。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2024年9月23日召开区直机关工委党建知识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二是2024年以来,分别组织开展机关党务干部学习培训、机关党组织书记学习培训、党建知识学习培训等;三是每季度例行检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并就相关问题进行及时反馈,要求整改到位;四是工委会议系统研究审议相关党员发展、支部换届和“两优一先”推荐评选等事宜,力促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开展。
4.党员日常教育存在不足。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2024年9月14日组织召开区直机关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宣讲暨警示教育会议,邀请区纪委监委分管负责人到会宣讲,各机关党组织的纪检干部等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观看《自我革命进行时》警示教育片;二是2024年7月25日联合区总工会,邀请省委党校专家开展了机关公务礼仪专题讲座;三是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文体活动,2024年7月份以来,先后举办了机关乒乓球比赛、“绿色庐阳 迈向未来”机关职工健步走等活动。
5.效能建设仍需加强。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已由单位分管负责人对具体从事效能建设的工作人员进行约谈提醒,要求强化工作责任,提升效能建设质效;二是2024年以来,坚持每月开展2次左右效能建设明察暗访,突出加强对重要会议会风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截至2025年3月,已累计发布效能通报15期;三是对2024年以来市效能办转办交办和区效能办直接接到的5起群众效能投诉问题,逐一进行认真督办。年度内,我区效能工作得到市效能办的充分认可。现因机构改革原因,市已取消对县(市)、区效能建设工作的考核排名。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6.物品未定点采购。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2024年9月26日召开区直机关工委财务管理制度专题学习会,组织工作人员专门学习了《关于印发《庐阳区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庐政秘发〔2020〕5号)等文件规定和工作要求;二是2024年9月中旬对相关物品采购支付未在徽采商城采购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核实2020年5月支付五四青年节活动奖品费用6500元、2023年11月支付办公用茶用水费用1588元确为工作实际需要;三是2024年9月份对自2019年以来未实行定点采购的情况进行了举一反三排查,发现还有2022年5月、10月和11月、2023年1月和11月、2024年6月共6次,相关工作人员在购买零星小额防疫物资、办公用品和慰问物品时,未严格执行定点采购制度;四是已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写出书面检查。
7.经费支出结算依据不充分。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2024年9月26日召开区直机关工委财务管理制度专题学习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规范报销支出手续的财务制度和管理规定;二是2024年9月下旬对2022年5月支付工作人员加班餐和2023年11月支付汽车租赁费的具体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核实相关费用支出确因工作需要;三是2024年9月份对自2019年以来支付相关加班餐和汽车租赁费的情况进行举一反三排查,发现还存在一些加班餐审批手续不健全,以及2023年一次租赁车辆报销费用缺少运行轨迹单的情况;四是已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约谈提醒,要求引起重视,遵章守纪;五是单位分管负责人在2024年10月15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对其进行了批评。
8.公务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2024年9月26日召开财务管理制度专题学习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合肥市庐阳区公务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庐财〔2014〕12号)等规范报销手续的财务制度和管理规定;二是2024年9月下旬对“2023年2月支付包联帮扶慰问品449.1元,款项转至个人账户,无个人消费公务卡记录”的具体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核实相关费用支出确因工作需要,但因具体经办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未办理公务卡,导致款项支付转至非公务卡个人账户;三是2024年9月对自2019年以来“无公务卡记录、款项转至个人账户”的情况进行举一反三排查,发现还有2021年6月、2023年1月两次购买小额慰问物品的费用,存在类似情况;四是已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约谈提醒,要求引以为戒,避免再犯。
9.经费支出跨年报销。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2024年9月中旬对“2020年4月支付庐阳文印服务部文印费3034.2元,存在跨年支付”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核实相关费用支出确因工作需要,但由于期间人员变动,新的经办人员对财务规定不熟悉,导致了跨年支付;二是2024年9月26日召开财务管理制度专题学习会,全体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关于印发《庐阳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庐发〔2019〕17号)等制度规定;三是已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约谈提醒,要求引起重视,引以为戒。
10.大额经费支出未上会研究。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2024年9月26日召开区直机关工委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专题学习会,全体工作人员专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二是2024年9月上旬对问题具体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核实支付安徽今日互联相关费用事宜经过2022年9月21日工委会议研究审议,核实支付安徽大冀印刷抗疫证书的相关费用虽进行了认真把关,但确未经工委会议审议;三是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在2024年10月15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对其开展了批评;四是经2024年9月18日工委会议审议,修订完善了区直机关工委“三重一大”事项会议研究决策制度。
11.未按会议研究决定执行。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2024年9月26日召开区直机关工委财务管理制度专题学习会;二是2024年9月下旬对问题具体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核实“2022年12月支付两笔场地租赁费8000元、3000元”事宜,事前已经过工委会议研究,但具体经办人员在报销时未注意附上消费明细;三是已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成写出了书面检查;四是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在2024年10月15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对其开展了批评;五是经2024年9月18日工委会议审议,修订完善了区直机关工委会议制度,突出强调要严格按照会议决议执行。
12.“三重一大”研究决策前上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不及时。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2024年9月26日召开区直机关工委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专题学习会,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庐阳纪发〔2018〕68号文件精神等制度规定;二是相关班子成员在2024年10月15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对其开展了批评;三是已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约谈提醒,要求严格执行制度规定。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3.机关工委党支部换届材料不全。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2024年8月16日工委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换届工作规范;二是已由工委党支部书记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写出书面检查;三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在2024年10月15日召开的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对其开展了批评。
14.机关工委党支部签到不严谨。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2024年9月下旬对问题具体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核实相关同志在改选担任支委前,确曾受邀列席了相关支委会议,但由于会议记录人员工作不严谨,错误地让其进行了支委签到;二是2024年8月16日工委党支部召开委员会议,专题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要求;三是相关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在2024年10月15日召开的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对其开展批评;四是已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强化责任意识,提升业务能力。
15.机关工委党支部会议程序有不足。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2024年8月16日工委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制度规定;二是班子分管负责人在2024年10月15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对其进行批评;三是已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约谈提醒,要求加强学习、强化责任。
16.换届延期。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2024年9月23日召开区直机关工委机关党建知识专题学习会,专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二是2024年8月16日工委党支部召开委员会议,专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换届工作操作规范;三是机关工委党支部负责人在年度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聚焦问题整改情况
17.查阅2020年巡察报告和2023年审计报告,发现整改存在边改边犯,经费支出结算依据不充分。
整改成效及追责问责情况:一是2024年9月下旬对“2022年10月支付区直机关乒乓球社团比赛奖品费用5000元,购买件数与发放人数不一致,领取记录无具体奖品信息”问题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核实相关奖品费用标准及奖励范围符合规定,但因具体经办人员管理粗放,导致奖品领取签名等资料信息不全;二是已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成写出书面检查;三是2024年9月23日召开区直机关工委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要求严肃整改纪律,杜绝边改边犯,实现管当前与管长远相统一;四是经2024年8月29日工委会议研究研究等,对2024年新开展的社团活动及经费报销等进行规范要求。
三、下一步整改打算
(一)始终高度重视,不断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是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根本任务和核心要求。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加强作风转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始终抓紧抓实,逐条逐项全面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对于还没有全面落实的整改措施和还没有完全销号的整改问题,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持续推进后续整改。对于已完成的整改问题,经常注意“回头看”,始终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日常管理,始终高度重视规范执行工委会议制度、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相关财务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等,防止相关问题反弹回潮。
(三)杜绝边改边犯,努力实现管当前与管长远相统一。
落实整改任务,是为了改进不足、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更好地促进今后的工作,而不只是为了眼前的“过关”、“销号”。区直机关工委将坚决杜绝虚假整改、纸上整改,坚持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导向,不断加强作风转变、能力提升、制度执行和工作推进,确保整改销号具体问题与夯实各项工作基础相一致,实现管当前与管长远相统一,以更好地促进机关党建和效能建设工作高质量开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1-65699012;通信地址:合肥市濉溪路295号庐阳区政务中心1413室;邮编:230001;电子邮箱:hflyjggw@126.com。
中共合肥市庐阳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