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1月1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党委开展了巡察。2月2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党委巡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区委巡察反馈会后,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党委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及时成立了由中心党委书记任组长、中心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基层党(总)支部书记和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设综合组、建设发展工作组、纪检工作组、组织和意识形态工作组四个工作机构。3月1日上午,召开了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布置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二)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中心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3月13日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党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梳理出3大类、14小项、39个具体问题,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147条具体措施,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单位)、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中心党委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修订或新制定4项工作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不精准,高质量发展任重道远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部署安排不全面。
整改成效:一是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重要内容纳入中心组2023年度及2023年二季度学习安排,并在2023年4月、2023年5月召开的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内容进行了学习。二是在2023年2月份的党员活动日活动安排上,要求中心系统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三是于2023年3月15日,中心党委书记约谈了逍遥津公园管理处党总支书记,要求其结合新形势和公园管理实际,紧跟上级要求制定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
(2)理论学习不扎实。
整改成效:一是规范中心组学习形式,2023年以来,每月均以专题学习会的形式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二是在2023年2月份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传达学习了区委办关于印发《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庐办﹝2022﹞11号),进一步掌握中心组学习内容与形式等学习要求。三是于2023年3月6日组织召开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会议,对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另外,对各基层党组织2023年以来每月学习情况进行了通报。四是就学习强国学习活跃度不高问题,结合巡察反馈其它问题整改,于2023年5月对各公园管理处党(总)支部书记以书面检查的方式进行了问责。
(3)指导实践有差距。
整改成效:一是优化逍遥阁开放方案,2023年3月2日修订完善了《逍遥阁运营方案(暂行)》及《游览须知》。2023年3月3日,逍遥阁景点对外开放,并配备管理人员负责安保巡查、卫生保洁和游客引导等工作。二是举一反三,2023年4月19日,逍遥津公园管理处对接区文旅集团完成了建安文化馆移交,待明确功能定位后,再进行组织经营权转让或招租工作。三是2023年3月10日,逍遥津公园管理处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人民至上的重要论述,同时学习了逍遥阁运营方案,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践行共享发展理念的意识;2023年3月27日、3月29日,中心党委、逍遥津公园管理处党总支部分别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等内容进行了学习。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4)工作重视程度不高。
整改成效:一是已对2019年以来个别班子成员述职述德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报告材料中,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和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过于简单的表述进行了修改完善,公园管理处也对2019年以来相关总结材料进行了修改完善。二是已于2023年3月17日组织召开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党委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对照检查,并就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表态发言。三是2023年4月19日,中心办公室制定了《关于文字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对公文起草、综合材料报送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对未按要求审核材料的将予以退回,并视情况进行通报。四是于2023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对中心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治。五是就逍遥津公园管理处2019年工作总结暨2020年工作计划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问题,结合巡察反馈其它问题整改,于2023年5月对逍遥津公园管理处党总支书记以书面检查的方式进行了问责。
(5)宣传阵地管理不周密。
整改成效:一是于2023年2月24日至2月27日,督促各公园管理处对逍遥津公园、庐州公园、杏花公园、安徽庐阳董铺国家湿地公园等10处区管大型综合性公园公益广告是否存在过时、污损、错别字、表述不当等问题进行排查,并更换公益广告8处、灯杆旗1处。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制”,2023年以来,发布信息均经经办人、办公室负责人、中心分管负责人审批,微信公众号在转载国家领导人时政信息时均放置推送页首条呈现。三是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政务新媒体管理业务培训会,组织中心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人员集中学习《庐阳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庐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网络安全制度》《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政务新媒体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四是于2023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在中心系统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对社会宣传阵地管理不到位、政务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排查整治。五是就宣传阵地管理不周密问题,结合巡察反馈其它问题整改,于2023年5月对逍遥津公园管理处党总支书记、庐州公园管理处党总支书记以书面检查方式进行了问责,对中心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以谈话提醒方式进行了问责。
(6)网络舆情应对能力需进一步强化。
整改成效:一是健全完善网络舆情应对管理制度,经中心党委会议研究后,于2023年3月18日印发了《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网络舆情管理与应对处置办法》,同时做好网络舆情的排查和处置工作。二是在2023年2月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传达学习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区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网络安全制度等内容,进一步提升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水平。三是于2023年3月份更新了中心系统网络宣传员、网络志愿者等人员信息。四是于2023年3月15日,中心党委书记约谈了逍遥津公园管理处党总支书记,要求其做好游乐设施收费项目价格、公示牌的审核把关工作。
3.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欠缺
(7)攻坚克难不坚决。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4月13日,中心相关科室人员学习了《合肥市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项目管理办法》《庐阳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项目负责人员的业务能力,并要求在今后工作中积极掌握最新的技术、规范,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移交等工作。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3月22日组织7个项目施工单位再次梳理智能交通设施验收移交进展及重难点问题,另外督促各项目负责人按照相关要求全力配合验收移交工作。3月28日以来,多次主动至合肥市交警支队和合肥市交警支队庐阳大队对接项目智能交通设施移交流程、资料准备、设备验收要求以及存在问题和困难。经多方沟通协调,庐阳区(一环至二环)慢行系统完善工程一期已于2023年1月19日完成验收移交工作,其他项目验收移交工作有序推进中。三是庐阳董铺湿地管理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全力推进徽鸿公司注销工作,目前已完成。
(8)管理维护不精细。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2月,逍遥津公园已对摩天轮吊舱播放设备进行改造升级并对园区内广告图片、宣传栏等进行摸排、检查,对于不合时宜的图片、宣传内容进行全面撤换。二是2023年4月10日,庐州公园管理处对管理范围内一枝黄花进行了全面排查清理,已排查整改完毕。三是2023年4月,中心公园科对各公园管理处的广告宣传情况以及“一枝黄花”清理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已通过4月份考核通报反馈各公园管理处,现已整改到位。四是2023年4月,中心规划建设科对于未及时移交以及养护空档期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做好竣工项目移交和养护期项目养管等工作;另外,2023年4月,规划建设科、公园、科庐州公园管理处举一反三,经过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大房郢水库南侧防护绿地、董大水库溢洪道绿化景观二期公开招标养管进度。五是2022年11月,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印发了《合肥市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新建公园(绿地)养护期管理办法》;2023年2月26日,逍遥津公园管理处印发了《合肥市逍遥津公园管理处公共区域电子显示、水幕电影、音箱系统管理制度》。同时举一反三,督促逍遥津公园游乐设施运营单位于2023年2月23日制定了《灯光及显示屏管理办法》。六是2023年5月,就管理维护不精细问题,经调查后,对逍遥津公园管理处、庐州公园管理处、规划建设科相关责任人以提醒谈话方式进行了问责。
(9)环境保护要求落实不深入。
整改成效:一是已于2021年11月15日联合区质监站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约谈,督促整改,并于2021年11月19日整改完成后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了专项验收。二是针对安全文明施工不到位问题,已于2021年11月16日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了处罚,并要求切实加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三是已严格落实《合肥市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常性组织监理、施工、设计、三检等单位进行工程施工检查,检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等落实情况。四是就监管督导建设施工企业文明施工不力的问题,已于2023年5月对排水科负责人以提醒谈话方式进行了问责。
(10)安全生产工作不扎实。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3月份以来,中心安委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先后派遣检查组30余个,检查施工企业和经营单位20余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40余处,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工作能力。二是2023年4月19日,中心办公室制定了《关于文字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中心及下属公园管理处文字材料报送工作。三是于2023年5月,就安全生产工作不扎实问题,对中心办公室、规划建设科、庐州公园管理处相关责任人以提醒谈话方式进行了问责,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力,廉政风险防范不够有力
4.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1)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已制定了2023年度廉政约谈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了季度廉政约谈工作。二是2023年3月已督促三个公园管理处党(总)支部开展了上半年的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工作,并报送相关材料。三是2023年1月已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对《关于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规定》进行了集中学习,传达全面从严治党相关文件精神。四是2023年5月,就未做到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工作,以书面检查方式对下属三个公园管理处党(总)支部书记进行了问责。
(12)“一岗双责”空转。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1月,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对《关于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规定》进行了集中学习,传达全面从严治党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担当意识。二是2023年3月,建立了廉政谈话制度,由分管领导和科室相关负责人作为主谈人开展约谈工作,通过谈话了解下属干部职工思想动态,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三是2023年第一季度对中心机关及各公园管理处中层干部廉政档案陆续进行了信息更新,摸清干部廉洁从政底数,不断夯实监督执纪基础。四是2023年1月,建立了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党风廉政微信群,通过在群内分享警示案例,加强日常廉政教育;2023年3月,督促下属公园管理处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将廉政思想向基层延伸。
(13)警示教育开展不深入。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2月,制定了2023年度警示教育学习计划,2023年3月以来已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活动2次。二是2023年3月,督促下属公园管理处陆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三是2023年1月,组建了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党风廉政微信群,要求中心系统在岗在编和人事代理人员加入,做好日常廉政教育,做好群内人员管理,以群内警示案例分享的方式开展廉政教育工作。
5.内部管理有短板
(14)工作作风抓而不实。
整改成效:一是将中心系统及下属公园管理处全体干部职工纳入考勤系统,已于2023年5月上旬完成所有考勤机安装和人员录入工作。二是2023年4月份以来中心及下属公园管理处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并公示,对缺勤、迟到、早退人员,严格按照中心绩效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三是关于2022年4至11月在全员核酸检测期间被区效能办通报的人员,经调查后,已对相关责任人按照绩效考核办法进行了处罚。四是就考勤落实不严问题,结合巡察期间其它问题整改,于2023年5月对中心办公室主任以批评教育方式进行了问责,对各公园管理处党(总)支部书记以书面检查方式进行了问责,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抓好效能建设。
(15)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不严格。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4月,中心办公室、庐阳董铺湿地公园管理处分别组织车辆管理相关人员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车辆管理相关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二是中心办公室已严格按照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要求建立车辆管理台账,2023年4月,中心监察室对台账建立情况进行了检查。三是2023年1-4月已陆续对下属公园管理处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派车情况、节日封车等工作进行督查,杜绝违规使用公车问题的发生。
6.“一改两为”不够扎实
(16)履行职责“拖”。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管理,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拨付管养经费,如排水设施日常养护项目,区财政于2023年3月拨付至我中心,及时督促排水科拨付经费,并于4月份完成支付。二是2023年5月对中心系统绿化养护、安保服务等费用到付款情况进行了一次排查,未发现有拖欠的情况。三是就履行职责“拖”的问题,经调查后,于2023年5月对庐州公园管理处主任以提醒谈话方式进行了问责,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管理与监督,规范财务支出各项规定。
(17)工程监管“粗”。
整改成效:一是已于2022年10月份成立四里渠东路公园整改专班,对四里渠东路公园路面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了翻修重建,并于2022年12月20日完成整改。二是举一反三,开展全面督查,分别于2023年2月至4月对中心所有已完工未移交项目及在建项目进行全面督查,并出具督查通报。三是2023年3月至4月,中心项目管理人员以科室为单位,对《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项目管理办法》等内容进行了学习,以进一步加强项目质量监督意识。四是就四里渠东路公园质量问题,经调查后,对相关责任人分别以党内警告、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等方式进行了问责。
(18)回复诉求“假”。
整改成效:一是针对经营管理乱收费问题,庐州公园管理处于2023年3月20日起开展了整改活动,3月底前已整改到位。二是2023年4月下旬,中心督查科联合公园科对下属公园经营管理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三是就回复诉求“假”问题,对庐州公园管理处相关责任人分别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方式进行了问责。
7.“科室小权力大”现象较为突出
(19)招投标要求执行不力。
整改成效:一是中心相关科室于2023年3月至4月组织人员集中学习了《合肥市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项目管理办法》,并要求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好相关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二是对限额下自行采购项目进行严格审查,2023年以来,严格按照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行采购,如2023年3月委托代理机构对2023年大建设配套绿化移植项目监理进行了采购。三是中心党委已于2022年10月25日印发出台了《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明确了自行采购由承办单位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或按照程序自行采购;明确了自行采购项目评审小组需邀请中心纪委监察室进行全过程监督,项目评审小组由中心相关科室、承办单位、相关专家等人员组成;明确了自行采购承办单位应邀请不少于三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四是就招投标要求执行不力问题,经调查后,于2023年5月对相关项目负责人以提醒谈话方式进行了问责。
(20)结算送审随意性大。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4月13日、4月28日,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庐阳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庐阳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合肥市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掌握项目管理相关要求。2023年3月以来已按照项目管理办法严格要求送审。如2022年庐阳区部分照明设施管养及更新完善项目下半年开竣工日期为2022年7月1日—2023年1月7日,2023年3月21日已送审。二是2023年3月20日,庐阳董铺湿地公园管理处修订了《庐阳董铺湿地公园管理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试行),完善项目结算报审工作。三是项目管理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强化责任意识,加强项目各环节衔接,规范项目送审工作,不定期召开养护会议,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要求及时全面整理养护资料、施工图片、工程量确认单、验收资料等,并装订成册。2023年3月以来,共召开了9次养护会议。四是结算送审随意性大的问题,经调查后,于2023年5月对相关责任人以谈话提醒方式进行了问责,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规范做好项目送审工作。
8.项目管理风险隐患多
(21)建设投资控制有欠缺。
整改成效:一是经中心党委会议研究,于2022年8月修改完善中心项目招标的具体管理规定。如排水科在2022年11月16日挂网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庐阳区天河路片区水环境治理工程,招标前已尽量细化招标办法及提前编制模拟清单,提高前期招标工作质量,便于建设投资的控制。二是经中心党委会议研究,于2022年8月修改完善中心项目管理落实到各部门责任,对后续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建设程序,把控好项目前期初步设计概算等审批手续。三是依据市区关于工程建设管理有关最新文件规定,经中心党委会议研究,于2022年8月11日修改完善《合肥市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4月26日组织中心相关业务科室及三个公园管理处对最新的《合肥市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项目管理办法》进行集中学习,并要求各责任单位部门在后续项目严格执行各类项目建设规范性文件。
(22)工程量核定不严格。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3月15日、4月13日、4月21日已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庐阳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好相关项目管理工作。二是后期如有临时应急项目,涉及工程量核定事宜的,均由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签字审核。三是2023年3月,全面梳理了2019年湿地保护修复一标段、二标段部分工程施工合同、决算送审单、定案表等相关资料,并完善了工程量核定相关手续。四是就工程量核定不严格问题,于2023年5月以批评教育的方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23)项目变更管控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4月21日,组织庐阳董铺湿地公园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庐阳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项目合同价款、审计定案、项目变更等相关知识、业务流程,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能力,杜绝先干后批、边干边批的现象。二是2023年3月20日,庐阳董铺湿地公园管理处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庐阳董铺湿地公园管理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试行)》,以加强项目变更管控。三是2022年7月8日,已约谈了决算送审价超过合同价相关单位,2023年1月11日完成追缴0.1万元罚款。
9.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
(24)财务关键原始单据缺失。
整改成效:一是积极与供水集团、供电公司对接,于2023年4月完成2020年全年水电费发票的补开工作。二是后续水电费及时完善报销票据材料,杜绝税收漏洞,2023年5月已完善2021年缺失月份的水电费报销票据材料。三是就财务关键原始单据缺失问题,经调查后,结合巡察反馈其它问题整改,于2023年5月对办公室、市政科、规划建设科、庐州公园管理处相关责任人分别以批评教育、提醒谈话的方式进行了问责,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财务管理,完善报销材料。
(25)合同签订管理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4月,已完善了大建设配套苗圃项目合同签订日期等信息。二是2023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梳理排查了2019年以来中心系统签订的合同,对信息不规范的99份合同进行了补充完善。三是2023年4月19日,中心办公室制定了《关于文字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文电人员加强合同签订盖章把关,对合同各要素齐全、规范的予以盖章;对签订不规范、要素不齐全的合同,将予以退回,并做好错情记录。四是2023年5月6日,组织各公园管理处、中心各科室相关经办人学习了《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合同审核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合同续签制度的通知》等制度,掌握合同签订相关要求。五是就2021年庐阳区大建设配套苗圃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经调查后,于2023年5月对公园科相关责任人以提醒谈话方式进行了问责,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规范做好合同签订工作。
(26)审计工程费用未代扣。
整改成效:一是已于2023年3月联系淮河路游园绿化工程、城市花境工程施工单位,补缴了审计工程代扣费用共计2858.8元。二是已于2023年3月在工程款支付报审单中明确审计费扣除事项。三是2023年4月,已对中心相关项目进行梳理排查。四是就审计工程费用未代扣问题,经调查后,已于2023年5月对项目责任人以提醒谈话方式进行了问责,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避免再犯类似错误。
(27)支付把关不严。
整改成效:一是按要求严格做好资金支付把关工作,2023年3月以来,以业务项目经办人做为第一责任人,业务部门内部强化审核、财务加强复核,共同做好资金支付附件材料审核。二是2023年4月,规划建设科组织跟踪审计相关管理规定学习会。三是2023年4月,中心排水科实施的板桥河右岸、四里河河道防洪工程项目,该项目监理工程师已重新补盖在有效期内的监理执业印章;退履约保证金未加盖城管局公章,已与区城管局对接补盖公章。四是就支付把关不严问题,经调查后,于2023年5月对计划财务科、规划建设科、排水科、公园科相关责任人以提醒谈话的方式进行了问责,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支付把关,严格支付流程。
(28)集中采购要求执行不力。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4月,计划财务科组织专题学习,学习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明确集中采购相关要求。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规定,2023年3月以来,中心办公用品采购已按集中采购规范要求,在政府采购网站的“徽采云”平台统一下单采购。三是就集中采购要求执行不力问题,经调查后,于2023年5月对计划财务科责任人以提醒谈话方式进行了问责,要求在工作中加强管理与监督,加大采购要求执行力度。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全面,基层党组织建设仍需加强
10.党建主体责任压的不实
(29)重业务轻党建。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以来,已将党建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议程。截至5月15日,召开党委会议5次,研究党建工作4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二是2023年4月17日,召开党务知识培训会,集中为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党务知识专题培训,通过观看视频的方式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庐阳区发展党员所需材料清单》。三是2023年4月17日,在党务知识培训会上建立党务知识学习交流群,各党支部组织委员和各公园管理处党建工作经办人共16人加入微信群,在线交流,互相学习。
(30)形式主义仍然存在。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以来,已优化安排党委会议题,做到会议议题数量适中,讨论时间充足。二是2023年以来,党委会议记录人规范会议记录,讨论内容记录详实。三是2023年5月,就逍遥津公园党总支会议有多次会议议题表中不包含党风廉政内容,但提供的会议记录却显示研究了相关内容议题,后补痕迹明显问题,结合巡察反馈其它问题整改,对逍遥津公园管理处党总支书记以书面检查的方式进行了问责。
(3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执行开好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2023年3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通过提示单形式传达开好本次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会中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强调要加强“辣味”,会后认真制定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清单”。二是2023年3月,机关三个党支部先后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并认真开展全体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和上级党组织点评环节。三是2023年5月,就机关三个党支部部分组织生活会无全体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或无上级党组织点评环节问题,结合巡察反馈其它问题整改,对机关第三党支部书记、庐州公园管理处第二党支部书记以提醒谈话方式进行了问责;对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机关第二党支部书记以批评教育方式进行了问责;对庐州公园管理处党总支部书记以书面检查方式进行了问责。
11.基层党组织建设比较薄弱
(32)“三会一课”缺斤少两。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4月17日召开党务知识培训会,通过观看视频的方式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23年5月12日召开“三会一课”专项工作会,会上集中传达学习区委组织部党务培训课上涉及“三会一课”的相关内容。二是2023年5月12日召开“三会一课”专项工作会,对各党(总)支部2023年“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三是2023年5月,就“三会一课”缺斤少两问题,结合巡察反馈其它问题整改,对机关党总支书记、庐阳董铺湿地公园管理处党支部组织委员、庐州公园管理处第一党支部书记、逍遥津公园管理处办公室党支部书记等16名同志以提醒谈话方式进行了问责;对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机关第二党支部书记和庐州公园管理处第一党支部组织委员以批评教育方式进行了问责;对逍遥津公园管理处党总支书记、庐州公园管理处党总支书记、庐阳董铺湿地公园管理处党支部书记以书面检查方式进行了问责;对庐州公园管理处第二党支部书记以诫勉谈话方式进行了问责。
(33)党建述职报告雷同。
整改成效:一是已要求相关责任人于2023年4月30日重新撰写2021年度个人述职报告,并审核到位。二是2023年4月21日召开专题党建资料审查会,对机关各支部相关的党建资料进行了检查并督促完善。三是就党建述职报告雷同问题,经调查后,已于2023年5月15日对机关党总支部书记以提醒谈话方式进行了问责,要求在今后规范党建述职报告的撰写工作。
(34)换届程序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要求相关党(总)支部完善换届材料,庐州公园第一党支部完善换届材料中监票人、计票人签字;中心党委机关党总支及所属三个支部完善逐级请示和批复的文件;逍遥津公园党总支将选票整理好并做好归档;湿地公园党支部将预备人选名单收入换届资料档案。二是2023年4月17日召开党务知识培训会,通过观看视频的方式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三是2023年5月,就换届程序不规范问题,结合巡察反馈其它问题整改,对机关党总支书记、机关党总支组织委员、庐州公园管理处第一党支部书记、庐阳董铺湿地公园管理处党支部组织委员、逍遥津公园管理处党总支部组织委员以提醒谈话方式进行了问责;对庐州公园管理处第一党支部组织委员以批评教育方式进行了问责;对逍遥津公园管理处党总支书记、庐州公园管理处党总支书记、庐阳董铺湿地公园管理处党支部书记以书面检查方式进行了问责。
12.选人用人存在短板
(35)人员结构老化,专业人才缺乏。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已向区委编办申报用人计划9人,均为事业编制,主要为电气工程、工程管理和土木工程等专业技术人才。二是鼓励干部职工参加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和自考、函授等学习,如2023年3月推荐了陈龙权同志参加合肥工业大学工程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推荐何孝红同志参加安徽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2023年4月孙月红、侯冬冬等同志报名参加会计类、经济类职称考试,杨义宏、汪海等同志参加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此外,于2023年3月印发了《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宜提出了要求,并鼓励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各种渠道参加继续教育。三是扎实开展中心组学习,2023年以来围绕市区全会暨“两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意识形态工作等学习专题开展了5次中心组学习;相关业务科室也陆续学习了《合肥市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项目管理办法》等内容。
(36)执行干部选任相关规定不严。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4月20日,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内容。二是严格执行《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干部管理办法》,严格履行试用期满考核等相关规定,2023年4月组织开展排水科副科长试用期满转正相关工作。三是2023年4月17日召开会议,中心办公室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各公园管理处办公室主任以及负责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集中学习了《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干部管理办法》和《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环节》,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能力。四是2023年5月,就执行干部选任相关规定不严问题,结合巡察反馈其它问题整改,对庐阳董铺湿地公园管理处办公室相关责任人以提醒谈话方式进行了问责;对庐州公园管理处办公室相关责任人以批评教育方式进行了问责。
(37)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3月13日组织中心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学习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等文件,提高业务能力水平。二是2023年3月13日起至4月初组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集中梳理了中心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存在问题,将已签订的合同、入党、学历等材料及时归档;中心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年度考核表、工资表等材料,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送交区委组织部归档。三是就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经调查后,于2023年5月对办公室相关责任人以提醒谈话方式进行了问责,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规范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13.巡察整改落实不够全面深入
(38)对上一轮巡察中发现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4月17日召开发展党员档案材料专审会,对2020年8月上一轮巡察以来发展党员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共涉及发展党员档案材料13本,已完成发现问题整改。二是2023年4月17日召开党务知识培训会,中心办公室领学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庐阳区发展党员所需材料清单》,提高党务人员业务能力。三是2023年4月26日开展发展党员档案材料集中会审。共涉及本年度发展对象档案材料1本,已完成发现问题整改。
14.立行立改情况
(39)巡察进驻时,通过个别谈话了解到庐州公园未安装储物柜,市民在健身活动时随身物品无处安放,有几起物品丢失现象。巡察组在履行审批程序后将该事项作为立行立改问题移交。
整改成效:一是2022年12月庐州公园管理处已及时安装便民储物柜,并陆续安装了便民衣帽架。二是举一反三,2022年12月在逍遥津公园合适位置安装了便民储物柜,方便市民健身休闲。三是2023年4月、5月,经中心党委会议研究,分别修订并印发了《逍遥津公园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庐阳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管养考核暂行办法》,将便民设施完善情况纳入公园管理养护考核中。
三、下一步打算
中心党委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落实是政治担当,中心党委将紧密围绕巡察发现的问题,加强党的领导,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把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树立抓全面从严治党是最大政绩、首要政治责任的意识,领导带头抓班子带队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将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各级党组织和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名干部,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中心党委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融入建设发展、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抓好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此外,每年年底报告年度整改进展情况,动态更新整改台账。
(四)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加强学习,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项目建设管理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巩固巡察问题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62818220;邮政信箱: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兰花路市政园林应急基地;邮编:230031;电子邮箱:15308584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