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的通报

时间:2023-02-20 14:39来源:庐阳区纪委浏览量: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21日至8月3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11月7日下午,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力以赴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局党委高度重视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完全接受巡察组对我局各项工作的巡察评价和巡察结果,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政治敏锐性和严肃认真的态度,不折不扣地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收到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部署,成立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各支部负责人任成员。

局党委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领导,细化部门分工。以严的纪律和实的作风,一项一项抓整改。建立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对可立即整改的,责任部门立即完成;整改内容中复杂,需要综合协调处理,分析问题的重点、难点,理清工作思路,形成工作合力,尽快整改到位;有些需建立长效机制进行整改的,通过建章立制来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力求整改高标准完成。

责任领导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调度,及时听取各责任部门的整改汇报,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在整改过程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局党委坚决严肃处理、严肃追究,确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整改按期完成,取得实效。把整改的过程变成解决问题、堵塞漏洞的过程,变成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过程,变成凝心聚力、推动发展的过程。切实把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促进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情况

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全盘接受。收到巡察组反馈后,及时组织召开专题党委会,通报巡察组反馈情况,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动、抓落实,带头落实整改要求。

逐项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既要解决表象问题,又要深入挖掘根源,与班子成员共同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主动认领责任,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对于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督促责任部门立即整改,对于根源性问题,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共完善健全《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庐阳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谈心谈话制度》《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考勤管理办法》《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工作“周调度、月督察、季通报”制度》《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处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工作的通知》《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庐阳区市场监管局车辆调派、管理和维修制度》《进一步规范局长办公会、党委会议事制度的通知》等10项制度。

三、已完成事项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

(1)理论学习重视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局党委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完善《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对2018年以来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针对未及时学习内容在2022年12月29日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上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三是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永生在全省市场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节选)纳入中心组第四季度学习计划,并在2022年12月29日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上传达学习;四是2022年12月16日上午,局党委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严格审核中心组每季度学习计划,确保内容全面、记录规范;2022年12月16日局党委书记对中心组理论学习记录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增强责任心,应补尽补,从这次巡察中吸取教训,避免以后发生类似问题。

(2)专题学习材料造假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1月10日上午召开全局工作例会,局党委书记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严肃学习纪律,各党支部负责人要加强对学习材料把关审核,发现抄袭行为将在全局通报批评。二是经核查,学习材料存在问题的同志重新撰写学习材料。

(3)意识形态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局党委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完善《庐阳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二是2022年12月29日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上传达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办法》;三是2022年12月9日召开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通报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和2023年工作计划,形成《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四是2022年12月16日上午,局党委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对照巡察问题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意识形态领导小组会议,加强工作研判。

(4)新闻稿件审批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12月22日,组织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学习《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信息必须经信息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才能发布。三是加强对宣传信息的巡查审核,按时填写报送读网日志。

(5)网络阵地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丰富微信公众号栏目。在原有微信公众号栏目的基础上,增设了食品药品科普栏目和党建栏目。二是增加宣传信息阅读量。及时把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转发至工作群,增加阅读量。三是加大发布内容吸引力。围绕市场监管部门职能定位,及时发布工作信息。

3.履行职责使命存在差距问题。

(7)特种设备应急响应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1月9日召开第一季度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例会,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会,集中观看了事故警示教育视频,要求全局上下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全面提升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实战能力和联动单位的协调配合能力。二是在合肥健之旅文旅公司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救援协调指挥领导小组和公共救援站点的协调配合能力,验证应急预案程序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8)优化营商环境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每季度对包保企业进行走访;二是各单位各部门对企业精准推送相关政策;三是对企业反馈的问题并及时作出处理,对“为企服务”平台的问题和其他工作及时处理,按时并保障质量完成各项相关工作。

(9)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运用食品综合监管平台对全区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食品安全风险检查,2022年全区完成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分级5242户,分级覆盖率100%。二是加强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力度,累计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9550户,检查覆盖率105%,发现风险问题304个,处置完成率100%。三是通过安徽省餐饮服务“两库一平台”对1208户餐饮企业共3388名从业人员开展培训考核;通过特殊食品抽查考核小程序对259户特殊食品经营单位共342名食品安全员开展培训考核。

(10)线索核查走过场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已将传销类案件纳入到一般行政处罚程序,作为单独案件类型列入行政处罚案件登记表、每周执法数据分析表;二是2022年12月起实行四级分类制便于案件信息检索,将“工商类”案件类别细化为价格类、烟草类、未成年人类等案件类别,2023年起对未录入全省市场监管案件管理系统的案件法制审核阶段不予接收直接退回;三是2022年12月起将传销类案件纳入法制审核体系,由法规科出具案件审核记录,对案件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法律适用、自由裁量、主观故意等方面进行法制审核。

(二)聚焦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1)党风廉政建设研究谋划不深入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郑栅洁在安徽新春第一会上“一改两为”讲话精神》《韩永生在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陈明在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虞爱华主持召开全市高质量发展暨“一改两为”推进大会讲话精神》《区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二是2022年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报告中,充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谋划2023年党风廉政重点工作。三是结合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提升年行动,将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纳入2023年度重点工作。

(12)干部教育全覆盖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局党委发布通知,要求各支部在组织党员活动日等党内活动时邀请非党员同志参加。二是2022年11月17日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要求机关、特色街所、大队全体人员参加。三是共有29人参与干部教育在线学习,其中有5名非党员同志。

(13)党内监督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建立《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谈心谈话制度》;二是2023年第一季度各单位各部门开展谈心谈话;三是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每月对上月投诉举报进行抽样电话回访,并发布回访情况报告。

(14)人员管理宽松软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22年11月起,在打卡机旁边张贴提醒,严格落实考勤制度;二是2022年12月19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钱昌西同志对相关责任人做出提醒谈话;三是2022年11月,在《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考勤管理办法》的基础上,重新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的通知》,明确考勤打卡制度,进一步加大效能工作力度,对效能工作相关问题实时进行检查提醒和通报;四是人员请假严格落实审批手续流程。

2.“一改两为”落实不到位问题。

(15)调查工作“虚”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建立《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处理暂行规定》,明确投诉举报受理规范。二是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每月发布投诉举报情况报告与警示,统计分析当月各办案机构投诉举报受理情况,以及消费纠纷典型案例。三是召开案审会,局领导班子及案件线索核查人员参会,会上要求各办案机构汇报案件核查情况,集体讨论处理决定。四是建立“周调度、月督查、季通报”制度,局领导定期调度重点工作遇阻症结,定期督查各单位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五是调整效能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不定期开展效能督查,进一步明确对纸上销号“假作为”情况的处置办法。六是对于反复反映的投诉举报问题以及涉及效能建设的举报件,由分管局长亲自作出批示、亲自过问情况、亲自把关处置办法。

(16)履职尽责“躲”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建立《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处理暂行规定》,明确投诉举报受理规范。二是经局党委研究,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工作的通知》,对调查工作“虚”,对投诉举报或案件处理躲、绕、推,一个月内被投诉“不作为、服务意识淡薄、热线电话无人接、回复不满意”等情况2次以上的情况的处置办法作出明确规定。四是对于反复反映的投诉举报问题,由分管局长亲自作出批示、亲自过问情况、亲自把关回复意见。五是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每月发布投诉举报情况报告与警示,统计分析当月各类投诉举报数量,以及消费纠纷典型案例。

(17)回应群众诉求“冷”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对于反映“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不作为、服务意识淡薄、热线电话无人接、回复不满意”等情况,由分管局长亲自作出批示、亲自过问情况、亲自把关回复意见。二是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每月对上月投诉举报受理情况抽样进行电话回访,并发吧回访情况报告。三是建立《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处理暂行规定》,明确投诉举报受理规范,并组织执法办案人员学习。

(18)行政审批“粗”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从2019年开始全面实行实名验证,网上申请需要电子签名,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经办人等刷脸认证;线下申请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经办人等登录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进行验证,并提交验证截图。二是登记窗口召开短会,要求窗口受理人员和审核严格审查实名认证材料。三是经自查,目前暂无新的冒名登记案件发生,原先被证实确为冒名登记的企业已被依法撤销。

3.存在“科室小权力大”问题隐患问题。

(19)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起,对标对表长三角地区,提高证据审查标准,合理规范适用自由裁量规则,现已制定《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自由裁量基准清单》;二是我局于2022年11月25日开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学习会、2022年12月5日开展药械化案件案卷评查,加强各类案件自由裁量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三是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案件具体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当事人主观过错以及公平公正原则等要件,做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法定公开100%;四是我局于2022年12月22日制定行政处罚《庐阳区市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案件指引》,针对违反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广告法的行政处罚案件,实现同类型案件固定时间段内同一裁量尺度。

(20)案件处置程序有瑕疵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我局于2022年12月16日制定了特殊争议案件提级管辖标准,完善争议案件提级程序;二是引入群众公议程序,2022年12月邀请三名公议员对知识产权、食品及烟草案件提出了宝贵意见;三是引入争议案件介入程序,2023年1月15日,就非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广告的问题,参与庐阳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的听证会,厘清案件管辖责任单位。

(21)行政审批材料不齐全问题。

整改成效:2022年12月,已组织窗口人员学习《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目前行政审批流程已规范。

4.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22)财务报销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及报账经办人2022年12月1日集中学习《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账户及报账程序制度实施细则》,要求各部门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履行财务报销制度。二是对办公室主任开展提醒谈话,要求严格审批流程。

(23)存在专款未专用现象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于发现的问题立即查明原因,立查立改。二是12月1日,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及财务经办人集中学习《财务管理制度》《财务账户及保障程序制度实施细则》,强调严格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原则,强化资金管理意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24)存在国有资产浪费及流失现场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对我局国有资产开展全面自查盘点。二是12月1日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及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了《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要求各部门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25)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建立《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加强采购活动的廉政监督。二是12月1日,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及财务经办人集中学习《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要求在今后的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流程规范执行,各类手续资料注意完整留存。

5.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

(26)公务车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印发《庐阳区市场监管局车辆调派、管理和维修制度》,全部用车纳入“合肥市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实行专人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车辆的审批、调度及使用管理。二是组织各部门公车审批人及司机参加公车管理使用规定和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培训,学习具体使用规定和服务平台实际操作流程。三是规定进厂维修和加油时要核对车辆里程数等相关信息以及从平台填写申请表。

(27)津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经党委会研究决定,自2023年1月起,我单位局机关及大队在职在编人员午餐费统一由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按月发放至饭卡中;特色街市监所及各街道调回待退休人员由单位按月充值至老乡鸡账户。二是财务经办人重新学习《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报账、发放要求。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28)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局党委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2023年度党建工作,明确2023年四项重点任务,并在《庐阳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中,将党建工作列为2023年重点工作;二是对2019年以来党委会记录情况进行自查,要求记录员按照会议记录模板,全面规范记录党委会议内容;三是机关党支部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支委会议、12月16日召开党员大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项整改,并在会上要求全体党员按照要求如实签到;四是局党委于2023年1月9日至1月13日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于1月19日通报督查结果,要求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参加支部活动要如实签到,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29)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大队党支部于2023年2月2日召开支委会议,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完善党建工作相关制度,并制定整改措施;二是认真检查2018年度、2021年度“三会一课”记录本中民主评议党员记录不规范部分,立即整改完善,查漏补缺;三是2022年12月16日召开党建工作巡察整改推进会暨党建业务培训会议,传达本次巡察涉及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党组织负责人立即对照整改,并培训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学习发展党员流程等党内业务知识;四是2022年12月16日局党委书记对大队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抓实抓细党建工作,严格审核把关,强化责任意识。

(30)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22年12月29日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上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要求局党委成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民主生活会要有“辣味”;二是制定《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明确要求党委书记负责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自己动手撰写发言提纲并报党委书记审核,相互批评要直截了当、真点问题,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不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三是2022年12月16日上午,局党委书记对分管领导钱昌西同志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吃透弄懂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避免类似问题的产生。

2.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

(31)末位表态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22年11月17日、12月29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连续两次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庐阳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意识和本领,增强了发展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对2021年以来的局党委会记录进行自查,确保历次会议均落实末位表态制。三是2022年11月17日,参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经局党委会讨论通过并印发了《进一步规范局长办公会、党委会议事制度的通知》。四是2022年11月以来,共召开了10次党委会,4次局长办公会,均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要求,安排专人记录,并形成了会议纪要。

(32)议事制度落实刚性不足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修改完善议事制度,明确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范围,厘清权责边界;二是对相关负责人提醒谈话。三是落实专人记录,确保局长办公会、党委会会议记录全面规范,充分反映集体研究成果。

(33)“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22年11月17日、12月29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连续两次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庐阳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意识和本领,增强了发展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2022年12月12日,召开局工作例会,组织局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学习《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局长办公会、党委会议事制度的通知》等制度,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民主集中制重要性的认识。三是2022年12月16日,局党委书记对办公室主任进行提醒谈话,提醒其重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工作流程,规范开展“三重一大”事项的报送、决策、执行工作。四是2022年11月以来,共召开了10次党委会,4次局长办公会,均有专人记录,并形成了会议纪要。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34)“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局党委于2023年1月9日至1月13日对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于1月19日通报督查结果,要求各党支部规范完整记录“三会一课”和党员活动日内容,并尽快查漏补缺,补充完善记录内容;二是2022年12月16日召开党建工作巡察整改推进会暨党建业务培训会议,传达本次巡察涉及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党组织负责人立即对照整改,并培训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学习发展党员流程等党内业务知识;三是机关党支部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支委会议、12月16日召开党员大会,要求全体党员按照要求如实签到;四是2022年12月16日局党委书记对各党支部书记(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严肃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严禁代签、帮签等弄虚作假行为。

(35)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机关党支部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支委会议,对照巡察反馈组织生活会记录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查漏补缺;12月16日召开党员大会,要求全体党员在2023年组织生活会上严肃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记录员要规范、全面记录会议内容;二是2022年12月16日召开党建工作巡察整改推进会暨党建业务培训会议,传达本次巡察涉及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党组织负责人立即对照整改,并培训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学习发展党员流程等党内业务知识。

(36)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对局党委2018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自查,形成《发展党员自查报告》,并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整改;二是2022年12月16日召开党建工作巡察整改推进会暨党建业务培训会议,传达本次巡察涉及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党组织负责人立即对照整改,并培训发展党员流程等党内业务知识,加强党务工作水平;三是机关党支部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支委会议,要求组织委员学习发展党员最新流程和工作要求,提高业务能力;四是2022年12月16日局党委书记对相关工作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发展党员材料的把关和审核,提升党务工作水平,避免类似问题的产生。

4.干部队伍建设需加强问题。

(37)干部老龄化严重,专业人才急缺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向区委提出人员增补方案:增加军转干部安置名额、增加事业编制和市场监管执法辅助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二是向编办报送2023年用人计划增加公务员和事业编招录名额;三是在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时加大招录特种设备、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专业技术人才。

(38)执行回避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22年12月29日局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加强选人用人相关规定;二是2022年12月16日,局党委书记对局办公室人事工作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提升业务水平,严格遵守回避制度;三是要求负责人事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规提升业务水平。

(39)选人用人未征求纪检部门意见问题。选人用人材料中未见征求纪检部门意见材料。

整改成效:一是2022年12月29日局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加强选人用人相关规定;二是2022年12月16日,局党委书记对局办公室人事工作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提升业务水平,规范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时规范征求纪检等部门意见;三是2022年11月后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及时征求纪检部门意见。

5.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存在边改边犯现象问题。

(40)上轮巡察指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报销管理不规范、存在大额现金支出等问题,本轮巡察发现问题依旧突出。

整改成效:一是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2022年11月17日、12月12日、12月29日,组织集中学习“三重一大”相关工作规范、条例、制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意识和本领,增强发展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责任感。2022年12月16日,局党委书记对办公室主任进行提醒谈话,提醒其重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工作流程,规范开展“三重一大”事项的报送、决策、执行工作。2022年11月以来,共召开了10次党委会,4次局长办公会,均有专人记录,并形成了会议纪要。二是针对重业务轻党建问题,局党委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2023年度党建工作,明确2023年四项重点任务,在《庐阳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中,将党建工作列为2023年重点工作。并对2019年以来党委会记录情况进行自查,要求记录员按照会议记录模板,全面规范记录党委会议内容。2023年1月9日至1月13日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于1月19日通报督查结果,要求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参加支部活动要如实签到,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三是针对报销管理不规范问题,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及报账经办人2022年12月1日集中学习《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和《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账户及报账程序制度实施细则》,要求各部门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履行财务报销制度。并对报账材料不完善的情况及时补充完整。四是存在大额现金支出问题,主要指2018年以来,局机关发放午餐费,均打入单位代发工资户,直接转入个人工资卡中,大杨所、稽查大队午餐费分别转入某个人账户,进行现金发放。针对该问题,经党委会研究自2023年1月起,我单位局机关及大队在职在编人员午餐费统一由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按月发放至饭卡中;特色街市监所及各街道调回待退休人员由单位按月充值至老乡鸡账户。

三、长期整改事项落实情况

(6)攻坚克难缺乏硬招问题。各市监所人、财、物划转乡镇街道管理后,区市场监管系统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均面临调整改革,职责需重新划分,但局党委一直未深入研究。

已取得的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1月19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贵港市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践与思考》《全面机构改革背景下的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优化研究》等关于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先进做法及经验,对新时期下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二是2022年11月21日,召开了党委专题研讨会,事前向各市场监管所征集了所下划后存在的诉求及意见建议,会上对征集的诉求进行了一一讨论,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三是2022年12月8日,我局针对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空编多、老龄化、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向区委递交区市场监管局人员增补方案,希望能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执法力量,缓解基层执法压力。四是2023年2月9日,由我局牵头邀请区领导、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工作分管负责人参加了2023年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会上,大家畅所欲言,积极献策,指出当前局、所、街道衔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障碍和矛盾点,街道分管负责人和市场监管所负责人提出意见建议,并与局班子成员、局机关内设科室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明确事权划分,制定衔接办法,细化责任分工,力求今后局、街、所工作衔接顺畅,权责分工明确,共谋长远发展。五是通过征求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科室意见,并经局党委会研究,初步形成了《庐阳区市场监管局事权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

四、下一步整改打算

为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下阶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为加快推进市场监管工作稳健发展作出努力。

一是注重长效整改。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关键问题,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强化制度落实力度,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对于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强化部门间协调沟通,积极推动整改落实。

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教育预防,坚持抓早抓小,防止苗头铸成错误,小错酿成大祸。

三是以整改促提升。坚持“以巡察促工作”的原则,把巡察长效整改工作与局中心工作相结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立主业意识,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1—65539785;邮寄地址:合肥市庐阳区砀山路2199号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邮箱:hflyscjgjxx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