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早、细、严 防两节期间"四风"反弹

时间:2015-09-18 12:03浏览量:

   9月11日,在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希明确要求:各级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抓实抓具体,坚决防止打折扣,搞变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9月15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林铎主持召开省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抓住“两节”节点,强化监督检查和舆论监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强调要防止“四风”变异,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言出纪随,纪挺法前,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各市、县(市、区)积极行动,辽阳市委书记王正谱在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公开表态,“班子成员要当好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并积极履行好一岗双责,严抓严管,敢抓敢管,一起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十个严禁狠刹节日不正之风”,9月2日,锦州凌海市机关党员干部就接到这样一纸文件;同一天,鞍山市立山区的干部也收到短信提醒“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一寸不让”;辽阳文圣区的一些单位领导干部也如期接到“廉洁快递”,在每月月初市纪委写给区里主要领导干部的廉政信里,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严防中秋国庆期间“四风”反弹……“今年的中秋、国庆‘两节’禁令下得真早啊!”这是辽宁各地基层干部的普遍感触。

  既要到销售商家又要深入生产企业检查是否存在高档月饼、公款购买节礼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突出问题;既要深入超市商场检查是否存在公款消费,还要对互联网上电商推出的电子礼品卡、电子提货券仔细甄别,防止“四风”变异。九月上旬,按照辽宁省纪委的提前部署,全省工商、税务、食药监局、物价局、服务业委员会与各大新闻媒体多方联动,明察暗访,充分发挥了部门监督检查和媒体舆论监督的合力。“今年中秋、国庆防止‘四风’反弹的监督检查真细啊,节日期间想再搞点小动作不容易。”许多干部深有感慨地说。

  9月10日,《辽宁日报》一则醒目标题吸引了诸多读者---“沈阳市辽中县公安局于家房派出所所长韩卓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大连市水利科学研究所所长李岩私设小金库;朝阳北票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徐志平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分别被给予党政纪处分……”这是辽宁省纪委公开通报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起案件处理情况。而就在案件通报公开的前一天,辽宁纪检监察网分别通报了沈阳市纪委查处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锦州市纪委查处10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点名道姓,而且公开曝光,这已成为辽宁节日期间舆论监督常态。据悉,“两节”期间,对顶风违纪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严查快处,而且要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有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把纪律立起来,挺起来。“今年对顶风违纪的干部处理的真严啊!”基层干部深有感触地说。

  一个“早”、一个“细”、一个“严”,三个字道出了基层干部对今年“两节”纠正“四风”的真实感受。

  守住纪律红线,确保廉洁过节,从8月底到9月中旬,从省里到市里到县区,一系列密集而有条不紊的反腐举措,让人们感受到纪律的张力和威力。无论是辽宁纪检监察网开通“中秋国庆‘四风’问题举报窗口”或是省市有关新闻媒体积极开通监督专栏;无论是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或是纪委认真查处案件并公开通报曝光……廉洁的正能量都无时不在地传递着。9月15日当天,《辽宁日报》以及全省十四市党报在重要版面同时刊发重要评论《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文章明确提出,要以恒久不变的整治“四风”的温度融化长期形成的“四风”这座冰山,促使党员干部彻底清除作风的积弊顽疾,养成风清气正的行为习惯,使作风建设要求真正落地生根。

  每逢佳节倍思清,今年中秋月更明。在辽宁,严防“四风”反弹的攻坚战已全面展开,正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纠正“四风”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强烈信号。(辽宁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