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区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在实处,以上率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立足首善担当,严格对标对表,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纪检监察工作坚定稳妥、扎实有效,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的成绩。
(一)政治建设更加坚强有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发挥区纪委常委会领学促学作用,全年召开15次纪委常委会、12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7次专题研讨会,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把“两个维护”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履行政治监督首责,常态化推进“三查三问”,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保、减税降费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查纠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29个,处理29人,通报典型问题9起,有力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庐阳落地落实。从严压实“两个责任”,规范执行半年督察、年度考核、述责述廉、定期约谈等制度,研究出台《庐阳区问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严肃追责问责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问题,先后对2家党组织实施“一票否决”,对四河片区拆迁安置中失职失责的2名党员领导干部实施“一案双查”,对党风廉政考核排名靠后的纪工委负责人进行约谈,坚决防止责任虚化空转。
(二)作风建设不断巩固深化。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严强转”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和“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为抓手,梳理整改文山会海、过度留痕、责任下推等7个方面9类问题,区级层面取消责任状6项,文件、会议数量同比分别减少36.6%和40.3%,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1起2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我区以案促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务实做法得到市纪委的充分肯定。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紧盯重要节点,加强监督检查,先后查处私车公养、公款旅游、收受电子红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全面整治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结合区委主题教育“8+2”专项整治和集中治理,牵头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及时向社会公布7个方面的整治成果。
(三)教育监督力促常态长效。深入开展纪法教育,上级查处典型问题通报一律在区委常委会或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以阜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镜鉴,在全区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召开全区干部教育大会,通报四河片区拆迁安置领域系列案件查处情况;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发现的问题,督促全区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50余场次,切实做到教育在前、警示在前、预防在前。着力提升派驻监督实效,建立派驻机构月例会和季度牵头轮值制度,深入开展廉政风险大排查、警示教育大巡讲活动,坚持以室带组、组组协同,全年派驻纪检监察组立案6件,处分5人。按照“监察室+协作区”模式,纵深推进监察职能向11个乡镇街道延伸,选配20名专兼职监察干部,同步优化调整3个纪检监察协作区,探索开展日常监督片区互查,着力打通监督的“最后一公里”。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及时纠治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44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65%、19%、5%、11%,管党治党从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稳步推进。
(四)反腐肃贪持续保持高压。坚持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160余件,立案77件,留置3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5人,同比增长77.1%。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严肃查处集体“三资”侵占挪用、征地拆迁优亲厚友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31件,处理32人。深入开展“打伞破网”行动,对2018年以来受理的信访件、查办案件进行全面起底,深入服刑或羁押场所20次、提审39人次,先后3轮逐案过筛涉黑涉恶案件,共排查“三类”问题线索21件,查实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1人。紧盯“关键少数”从严监督执纪,严格落实信访办理三级审核机制,注重结合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和涉法涉诉问题线索,综合研判相关单位班子建设、廉洁自律、内部管理等情况,做到精准监督、从严执纪。全年共处置反映科级干部问题线索52件,同比增长49%,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0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次。
(五)巡察利剑作用有效彰显。坚持把巡察工作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具体措施、强化组织协调,先后召开6次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调整全覆盖工作方案,制定年度巡察工作要点,确保巡察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加快推进全覆盖,完成对24家区属单位和19个社区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率已达87%,提前实现对11个乡镇街道、73个村居的巡察全覆盖。深化巡察工作业务培训,推行巡察办、巡察组主要负责人“双约谈”机制,着力破解巡察质量不高的问题。切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强专项督查,严格动态管理,逐一对账销号,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年巡察反馈问题398个,已完成整改353个,移交问题线索11件,全部办结,出台完善制度270项,追责问责628人,挽回经济损失511万元。
(六)自身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法纪法规,区纪委监委班子全年开展集中学习24次、调查研究10次,检视问题47个,整改完成42个,以上率下引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忠诚品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入推进“三型”机关支部创建,重新优化设置5个功能型党小组,分类实施“一组一品”行动,加强巡察和审查调查期间临时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机关党建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加强能力素质建设,先后举办3轮纪检监察业务集中培训,积极组织参加省市纪委各类培训,通过主题演讲、知识测试、撰写心得等多种方式,全面深化对《规则》《规定》和《规程》的学习。加强廉洁作风建设,严格机关内部管理,加强对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始终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闻令而动、尽锐出战,主动深入一线参与防控,在一线参与,到一线监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了应有作用。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一是 “两个责任”的落实还存在不平衡和递减现象,少数基层党组织、纪检组织挺纪于前、抓早抓小的意识还不够强。二是日常监督仍然存在一些盲区和短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未根治,征地拆迁、执法司法、项目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的廉政风险依然较大。三是巡察监督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政治巡察的定位还不够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还没有充分激发出来。四是面对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力量不足与能力不足并存,不想、不敢、不会监督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把“严”的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二、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推深做实监督首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更加精准建设引领时尚的国际化首善之区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守初心使命,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要求,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大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深化运用“三查三问”机制,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进监督,推动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地见效。
压紧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健全完善述责、督责、考责等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加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查办法,建立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派驻组长向区纪委述职制度,严肃追责问责“两个责任”履行不力问题,督促推动党组织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管党治党责任链条越拧越紧、责任越压越实。
(二)严格执纪执法,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推进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进一步完善“打伞破网”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对城乡困难群体救助帮扶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好信访处置工作,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督促基层党组织发挥监督作用,用好村(居)党组织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力量,常态抓好“阳光村务”微权监督平台的管理运行,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守重要节点,针对易反弹回潮的重点领域,严查享乐、奢靡问题,严密防范和从严查处收受电子红包、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结合,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三)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实行单独派驻机构人财物由区纪委监委统一管理,制定派驻机构考核办法,完善组室协同、组组合作工作机制,增强派驻监督的协同性、有效性。深入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出台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工作办法,推行协作区专项督察交叉开展、重要线索协作处置、重大案件统筹办理,着力解决基层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严格落实区委加强和改进党内同级监督相关规定,健全“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加强对“关键少数”、重要岗位干部的监督,着力破解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题。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成果运用,紧盯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实施精准监督、精准问责,推动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推动用权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着力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综合运用谈心谈话、受理信访举报、列席民主生活会、督促巡察整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不断做实日常监督。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监督互动、成果共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带动和促进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形成合力。
(四)高质高效完成全覆盖,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把握政治巡察内涵,高质量完成对17家单位的常规巡察,推进政治巡察向基层、一线和群众身边延伸,实现本届区委巡察全覆盖。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对难以发现的问题再发现、没有深入了解的问题再了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推动再整改,持续形成再震慑。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安排,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开展上下联动专项巡察,着力查找政治偏差。完善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有关科室相互协同机制,加强与组织、宣传、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层级互通、衔接顺畅、系统高效的工作机制。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巡察等部门对整改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完善体制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巡察成果运用不到位的,责令“二次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严肃问责。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健全整改公开机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主动接受群众评判、监督。加强整改成效评估,重点对照巡察反馈报告中的具体人是否处置到位、具体事是否整改到位、具体问题是否解决到位等核心内容,进行量化打分或综合评估,结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作为考核评价被巡察党组织重要依据。
(五)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严厉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震慑常在。加大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国资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反腐力度,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严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惩民生领域腐败、涉黑腐败及“保护伞”,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切实扎牢不能腐的笼子。督促抓好案后整改工作,针对审查调查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推动发案单位及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主管部门牵头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查补管理漏洞、制度空隙、责任缺位。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着力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编印警示教育读本,跟进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警示教育,警醒党员干部以案为鉴,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着眼“关键少数”增强自律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注重家风家教,督促从严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持续开展廉洁文化“精品工程”评选,通过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形式,讲好庐阳廉政故事,让廉洁成为习惯、成为风尚。
(六)提升斗争本领,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突出政治统领,夯实斗争之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切实加强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带头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带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执行制度、维护制度,引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持续深入推进“三型”机关支部创建,锻造坚强有力基层党组织。
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斗争本领。深入开展全员培训,坚持各级领导集体备课、领衔授课,业务骨干上讲台、传真经,打造导师帮带、实战练兵等培训模式,着力破解本领恐慌。注重在扫黑除恶、审查调查、巡察监督等主战场、最前沿锤炼干部,在有效应对重大挑战、解决重大矛盾中摔打干部,优化干部成长路径,加快建设纪法皆通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强化自我监督,永葆斗争本色。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细化落实措施,健全协调制约机制,公正文明执纪执法,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定期分析研判,随机抽查核实,以更严、更高标准强化监督。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严格禁止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坚决清除以权谋私、以权搞特殊、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以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取得新进步,这是我们忠诚履职之本;要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前进,这是我们坚守初心之要;要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把党中央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抓到位抓到底,这是我们勇担使命之责。
三、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
根据省、市委统一部署,区委决定,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区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创新工作举措,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一)在以案示警中受警醒、明法纪。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论述,自觉同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切实在群众观、权力观、政绩观上受警醒。聚焦重点领域,对十九大后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震慑常在。
(二)在以案为戒中严对照、深检视。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对照省委指出的“八重八轻”,坚持“四查四看”,深入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固性、反复性、变异性、虚假性的具体表现,加强分析研判,尤其是要以中央及省委关于阜阳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关通报精神进行再学习,再检视,确保把问题排查全、症结剖析透。
(三)在以案促改中强整改、促提升。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督促推进“走基层、转作风、解难题”常态化。协助区委制定实施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正面、负面清单,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促进形成求真务实、担当作为的新风正气。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担当,以敢于斗争的勇气和扎实有效的举措,奋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加精准地建设引领时尚的国际化首善之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