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企服中心副主任胡金火不认真履行职责问题。经查,原合肥新中服装厂职工贾某在2012年8月退休时被鉴定为5级伤残。2015年,胡金火在办理职工工伤保险申报工作中,因工作疏忽,造成人员遗漏,致使贾某工伤保险未被及时纳入市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其2015年工伤治疗费自费部分未能及时从市工伤保险费中列支。2019年7月,胡金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