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扎实抓好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现按要求将我区2015年以来查处未予通报的7起14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集中通报如下:
庐阳区城管局行政执法大队查违中队原中队长沈童伟违规收受礼金问题。经查,2013年7月,沈童伟收受垃圾场负责人施某10000元现金,接受为其违规运输渣土提供帮助的请求。2016年5月,沈童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额退缴。
庐阳区城管局行政执法大队队员陈慧违规收受礼金问题。经查,2013年7月左右,陈慧在西二环定岗执法时,违规收受垃圾场负责人施某1000元现金,并放松了执法管理。2015年11月,陈慧受到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额退缴。
庐阳区城管局行政执法大队原副大队长吴长志违规收受礼金问题。经查,2013年12月,吴长志在西二环王郢公交车站附近执法时,收受垃圾场负责人施某2000元现金,并放松了执法管理。2015年11月,吴长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违纪所得已全额退缴。
庐阳区城管局行政执法大队队员胡皓违规收受礼金问题。经查,2014年6月,胡皓在森林公园周边巡查时,收受垃圾场负责人施某1000元现金。2015年11月,胡皓受到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额退缴。
庐阳区重点局原办公室主任王芳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4年12月17日下午5点多,王芳用单位公车到沿河路看望同事父母,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1月,王芳受到警告处分。
庐阳区杏花村街道原党工委书记郑邦山违规收受礼金问题。经查,郑邦山在担任庐阳区大杨镇党委书记期间,于2013年春节收受大杨镇产业园候礼明礼金人民币5000元。郑邦山同时存在其他违法犯罪问题。2016年9月,郑邦山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庐阳区三十岗乡瞿嘴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葛爱民等8人违规发放福利问题。经查,2011年至2015年期间,葛爱民与瞿嘴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张国玉,妇代会主任丁宝翠,村委会副主任、民兵营长金长河,残疾人协理员郭家仓,低保协理员李飞,计生专干张秀,原计生专干周邦勤等8人,多次以虚报项目的形式,从村级集体资金中报销经费合计105830元,用于违规发放福利。2016年12月,葛爱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丁宝翠、金长河、李飞、张国玉、张秀、周邦勤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郭家仓受到警告处分,违规所得已全部予以追缴。
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都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结合巡视巡察反馈,主动对照检查,认真自省自纠,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各级纪检组织要始终保持韧劲和耐力,盯紧关键领域和重要节点,密切关注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推动全区党风政风民风持续向上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