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岗乡陈龙村陈龙村民组代理会计陈有忠在征迁安置中为亲友谋取利益的问题。经查,2021年4月,陈有忠利用担任庐阳区三十岗乡陈龙村陈龙村民组代理会计职务的便利,在负责三国城路扩建项目陈龙村民组征地工作中为其亲友虚增征地补偿面积,发放征地补偿款1.89万元。2024年5月,陈有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两年)。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杜斌斌违规向多名管理服务对象借款的问题。经查,2022年10月至2022年11月,杜斌斌以“买房验资”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乡镇街道对口部门以及与其工作上有业务往来的房地产公司、规划设计院等单位14名管理服务对象借款共计264万元,数额巨大,且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24年4月,杜斌斌受到政务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