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体育局校监科副科长常冬奎违规收受礼品、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的问题。经查,2018年,常冬奎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五粮液白酒一箱;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常冬奎先后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5次,共计8.5万元。常冬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5月,常冬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