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度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和家访工作方案

时间:2020-12-07 17:48来源:庐阳区纪委浏览量:

为深入了解委机关、巡察机构、派驻机构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更好关心关爱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营造组织关心干部,干部奋力工作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励纪检监察干部安心、安身、安业,立足岗位多做贡献。根据《合肥纪委监委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和家访工作制度(试行)》,结合庐阳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责任分工

按照“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谈心谈话和家访工作按照以下分工进行:

1.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与副书记(副主任);

2.副书记(主任)与常委(委员)、区委巡察机构主要负责人;

3.副书记(副主任)或常委(委员)与机关各部门、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区管干部;

4.巡察办主要负责人与巡察机构的其他区管干部;

5.机关各部门、各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与部门工作人员之间开展家访活动;

6.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安排。

 

二、有关要求

1.在区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委组织宣传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组织协调,机关党支部做好配合,机关各部门、巡察机构、派驻机构精心组织实施。谈心谈话和家访中发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区纪委常委会报告。

2.12月底之前,普遍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和家访活动。家访应通过送上一声问候、介绍一番工作、征求一次意见、听取一次需求、了解一下家风等,进一步了解干部、温暖干部、监督干部。

3.委机关、巡察机构、派驻机构要认真做好记录工作,并及时将家访情况汇总后书面报告委组织宣传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和机关党支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