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庐阳区纪委监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李春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领学《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宁夏考察时的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解读式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围绕党纪学习教育,结合实际工作开展交流研讨。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为新征程推进纪律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以实际行动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会议强调,要强化指导,把党纪宣讲融入日常会议、培训等工作中一体推进,把责任讲清,把纪律严明;要传导压力,聚焦不同监督对象,强化压力传导,推动全区干部将工作重心落到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上来;要常态督促,指导全区各单位坚持经常性纪律教育与集中性纪律教育相结合,把党纪教育寓于工作,教于无形。
会议要求,要压实责任,充分利用系统内案例资源,分层分类开展好警示教育,细化“一岗双责”,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要明确导向,学好用好《条例》,推动党员干部在纪律规矩的保护下“动”起来、“活”起来,更好地发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苦练内功,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专项工作,苦练专业内功、提升斗争本领,高质量推进全区正风肃纪反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