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rceURL:file:///media/wang/KTData/预决算公开/关于开展2023年度庐阳区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附件1.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doc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合肥市庐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合肥市庐阳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
职责主要有:
(一) 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 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职级、问责职责。
(三) 在区委领导下,配合开展巡察工作,监督推动中央及省市区委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四) 负责全区监察工作。
(五) 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六) 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 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修改全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八) 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区直有关单位内设纪检机构以及区属企事业单位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区委和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仅包括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本级决算,无其他二级单位决算,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与预算比较,无增减。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9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1357.16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357.16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6.16万元,增长25.55%,主要原因:追加办案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902.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1.24万元,占99.83%;事业收入0,占比0%;经营收入0,占比0%;其他收入1.54万元,占0.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356.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9.83万元,占81.1%;项目支出256.27万元,占18.9%;经营支出0,占0%。
四、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54.36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354.36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4.88万元,增长25.51%,主要原因:新进4名公务员,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4.3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87%。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69万元,增长25.7%。主要原因追加了办案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4.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62.78万元,占48.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6.99万元,占7.16%;卫生健康支出(类)317.33万元,占比23.43%;节能环保支出(类)151.12万元,占比11.16%;城乡社区支出(类)4.55万元,占比0.34%;农林水支出(类)121.59,占比8.9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9.55万元,支出决算为135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5.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目标考核奖由本单位发放;二是年中追加办案工作经费。其中:基本支出1099.83万元,占81.21%;项目支出254.53万元,占18.79%。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医疗费补助。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28.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5%。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15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1.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办案工作实际需要,2023年年中追加了办案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5万元,支出决算为7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1.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办案工作实际需要,2023年年中追加了纪检监察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31万元,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8.87万元,支出决算为48.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43万元,支出决算为2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3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退休干部死亡抚恤金。
9.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8.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机关事业单位绩效奖金和退休人员退休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8.94万元,支出决算为1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1.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机关事业单位绩效奖金和退休人员退休费。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费。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5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机关事业单位绩效奖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9.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7.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2.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8万元,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18.44万元,下降89.86%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和上年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相关工作。经费使用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合肥市庐阳区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庐办〔2014〕28号)等相关规定。2023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和上年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及2022年度均无公务接待相关工作。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关于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厉行勤俭节约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庐办〔2015〕4号)、《关于修改公务接待用餐标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的通知》(庐财〔2017〕52号)等相关规定。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08万元,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18.44万元,下降89.86%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区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18.79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购置公务用车。2023年,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08万元,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34万元,增长19.54%。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案件外调外核相对2022年度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庐阳区纪委监委机关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1辆。
十、关于2023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开展项目支出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组织对2023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4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覆盖率达100%,从评价总体情况来看,庐阳区纪委监委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我委对财政资金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认真自评,总体自我评价是:财政资金预算配置合理合规,预算执行严格有序,预算管理规范可控,资金效益合乎预期。
经自评,2023年度区纪委监委4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均为“优”。
2023年度,庐阳区纪委监委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工作质效提升年”活动为抓手,以案件查办为重点,带动监督、教育、治理整体推进,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一是全流程提升办案质效。2023年,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置问题线索297件,立案82件,党纪政务处分72人(留置8人、移送检察机关9人),分别同比增长49.2%、28.1%、20%。二是持续深化政治巡察。认真执行五届区委巡察工作规划,高质量完成第三轮、第四轮对38家单位的常规巡察、4家单位的上下联动巡察以及8家单位的提及交叉巡察,发现各类问题1039个、问题线索40件,实现全覆盖任务的53.22%。三是推动协作区常态规范运行。聚焦协作区三大主责,探索实行“一月一专题”精准监督机制,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交叉联合办案工作模式,创新开展“廉洁+”活动、打造基层干部身边的廉政教育基地。2023年,3个协作区开展监督检查244次,处置问题线索76件,立案24件,党纪政务处分20人。四是全面加强纪律教育。注重运用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制作“四小四大”专题警示教育片《沦陷》,拍摄微电影《艺曲生廉》,召开全区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开展警示微宣讲47场,督促各单位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庭审、参观监狱等方式,实现教育全覆盖,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五是强化能力素质建设。2023年共举办专题培训班5期430人次,组织参加中央及省、市纪委视频培训21期409人。强化以案代训、以老带新,选派5名同志参与上级审查调查,抽调14名乡街干部到区纪委机关跟班锻炼。
按照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纳入我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项目共4个,主要包括办案费、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经费、巡察工作经费、宣传经费。
部门自评工作组织实施情况:一是积极参会,实时对接。按要求参加区政府和区财政局组织的所有预算编制、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等相关的学习培训及会议,并及时对接财政局部署的相关工作。二是领导重视,全员参与。为准确高效传达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主要负责人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主要领导,及时就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做出批示,安排组织召开相关工作布置会,各科室各司其职,以办公室为牵头单位,财务人员为主要经办人,确保相关事宜和要求传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各科室高度重视此工作的开展。三是制定细则,健全制度。在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起始之际,根据区政府、区财政局的会议及文件精神拟定了相关文件以规范工作开展,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有据可循,根据具体的落实方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推进工作。
1、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减少预算资金使用的随意性,对预算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控制,加大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提高对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的认识,把预算资金是否发挥使用效益与各岗位是否履职尽责相结合,将预算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作为对各岗位人员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2、加强项目实时监控。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实时监控,要求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进度异常,实施范围调整等及时报批或备案,对达成政府采购标准的项目支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流程优选供应商。
3、以预算绩效管理指导工作。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机制,根据区财政局反馈的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次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取消无绩效或低绩效项目,优化资源配置;并认真研究绩效评价结果所反映的问题,纠正预算执行偏误,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支出成本。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
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办案费”1个项目的部门评价和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2023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共1个)”。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经费22.56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6.81万元,减少23.1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到2023年12月31日,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共9张)
2.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2023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共1个)
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共9张).pdf
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2023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共1个).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