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11-04 17:34来源:庐阳区纪委浏览量:

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合肥市庐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合肥市庐阳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

区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职级、问责职责。(三)在区委领导下,配合开展巡察工作,监督推动中央及省市区委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四)负责全区监察工作。(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修改全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八)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区直有关单位内设纪检机构以及区属企事业单位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十)完成区委和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纳入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与预算比较,没有增减。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9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010.96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010.96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52.65万元,增长53.57%,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由本单位发放目标考核奖,而2020年未在本单位发放;二是根据办案工作实际需要,2021年下半年追加办案经费43.17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759.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9.8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为0,占比0%;经营收入为0,占比0%;其他收入为0,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00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4.63万元,占91.58%;项目支出84.99万元,占8.42%;经营支出为0,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02.95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802.95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6.32万元,增长22.28%,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由本单位发放目标考核奖,而2020年未在本单位发放;二是根据办案工作实际需要,2021年下半年追加办案经费43.17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2.9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9.53%。与2020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6.32万元,增长22.28%。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由本单位发放目标考核奖,而2020年未在本单位发放;二是根据办案工作实际需要,2021年下半年追加办案经费43.17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2.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8.37万元,占88.22%;;科学技术(类)支出22.92万元,占2.8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8万元,占6.45%;卫生健康(类)支出19.87万元,占2.4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5.16万元,支出决算为80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目标考核奖由本单位发放;二是下半年追加办案工作经费。其中:基本支出717.96万元,占89.42%;项目支出84.99万元,占10.58%。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2.7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2021年度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保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26.27万元,支出决算为42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7%。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55万元,支出决算为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预算资金执行率较低。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办案工作实际需要,2021年下半年追加办案经费43.171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68万元,支出决算为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一轮巡察工作启动时间较晚,未能在预算封账时间结束,预算资金执行率较低。

6.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2.9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半年申请拨付资金用于信息化项目建设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51.8万元,支出决算为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9.8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7.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3.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4.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2.4万元,支出决算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4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没有公务接待费用;二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9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工作。经费使用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行〔2014〕944号)、《合肥市庐阳区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庐办〔2014〕28号)等相关规定。2021年,参加(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3万元,降低100 %,降低的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用。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厉行勤俭节约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庐办〔2015〕4号)、《关于修改公务接待用餐标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的通知》(庐财〔2017〕52号)等相关规定。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共0批,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97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13万元,降低53.81 %,降低的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区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97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13万元,降低53.81 %,降低的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公车加油、维修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庐阳区纪委监委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数为1辆。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开展项目支出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组织对2021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4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覆盖率达100%,从评价总体情况来看,庐阳区纪委监委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9分,自评等次为“优”。自评结果显示,2021年,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按照上级纪委和区委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为打造国际化都市中心城区保驾护航,圆满完成年初设定的工作目标,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持续夯实“不敢腐”的坚固后墙。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203件,立案6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8人,持续保持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双双动态清零。高质量完成省、市纪委指定管辖案件6件,留置3人,移送检察机关2人。二是高起点推进新一届区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完成五届区委首轮对区商务局、区科技局等9家单位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发现问题237个,移交问题线索14件,实现新一届区委巡察工作良好开局。三是持续完善“协作区”运行机制。2021年各协作区开展交叉监督检查59次,研处问题线索15件,领办协办案件12件,机制优势发挥更加明显。四是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及时完成“阳光村务”平台的录入、更新。通过监督执纪问责,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抓好作风建设,不断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五是抓紧抓实全员教育培训。举办2轮全区纪检监察业务专题培训班,实现教育培训涵盖工作全流程、自上而下全覆盖。

2021年度,区纪委监委预算执行良好,年初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全部完成,部门整体支出效益良好,具体包括::一是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绩效具体目标;二是高质量完成各类案件查处工作,全面提升反腐败综合治理水平;三是高质高效完成巡察目标任务;四是“协作区”运行机制持续完善;五是自身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整体支出年初绩效目标三级指标还不够细化、具体。二是本年度新一轮巡察工作开始时间较晚,预算资金执行率较低。三是2021年度办理案件数量较多,年中进行办案费预算追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要细化年初绩效目标的制定和审核工作,科学制定各项目标,目标应明确至三级指标,并且制定合理的指标完成值;二要完善财务管理相关体制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合理安排年度资金使用,避免集中花钱、突击花钱现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

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公开“办案费”1个项目的部门评价和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2021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共1个)”。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度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24.81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2.48万元,下降9.09%,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了2021年度差旅费、劳务费、培训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共9张)

2.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2021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共1个)

 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共9张).pdf

合肥市庐阳区纪委监委2021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共1个).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