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0-02-01 16:02来源:庐阳区纪委浏览量:

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7.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8.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支出预算总表

9.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10.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1.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关于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合肥市庐阳区纪检查委员会和合肥市庐阳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由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新“三定”方案尚未批复,按照原方案主要有以下职责:(一)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二)在党的领导下主管全区监察工作。(三)负责查处区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四)负责查处区政府各部门及其正副职领导干部、各乡镇政府及其正副职领导干部和区政府任命的其他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案件,受理对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做好有关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六)负责对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监察工作的政策研究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拟定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七)对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八)会同区直各部门党工委(党委、党组)和各乡镇、系统党委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各单位纪委领导干部人选。会同组织部门负责各单位纪委(纪工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的提名、考察,并提出调整、交流和任免意见。(九)承办市纪委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预算为 委机关 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  单位。截至2019年12月31日,庐阳区纪委监委实有各类人员 53 人,其中在职 45 人、离休 0 人、退休 8 人。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是:按照上级纪委和区委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为打造国际化都市中心城区保驾护航。

(一)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根据市纪委、区委工作部署,建立健全执纪与执法相互贯通、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相互衔接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派驻机构管理。压茬推进全区巡察工作,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坚持推进协作区有案办案、无案监督,重在发现和督促解决问题。围绕履行监督首责,重点对践行“两个维护”、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小微”权力运行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所联系地区开展政治生态研判。围绕执纪执法,根据指派,处置问题线索、办理信访件、承办具体案件。

(三)持续抓好作风建设。紧盯年节假日、食堂会所等“四风”问题敏感环节,加强明察暗访,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深化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专项整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全面完成“阳光村务”微权监督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对基层村居、社区一线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

(四)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败,深入开展治理“微腐败”和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五)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廉政书法摄影作品展等活动,创新廉政文化曲艺、灯谜、家规家训等活动形式,打造“清风庐阳”廉政文化品牌。

(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按照市纪委考核要求,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开展纪法专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素质。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表由以下12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1.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附表1)

2.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附表2)

3.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附表3)

4.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附表4)

5.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附表5)

6.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附表6)

7.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附表7)

8.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附表8)

9.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表(附表9)

10.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附表10)

11.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附表11)

12.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表12)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90.10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0.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90.1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7.80万元,占86.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01万元,占9.70%;卫生健康支出25.30万元,占4.3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与2019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16.51万元,增长24.45 %。主要原因:一是纪检监察事务费用支出增加;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二、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0.10万元,比2019年预算拨款增加116.51万元,增长24.45%,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较上年增加8人;二是承担的项目较上年有所增加,费用支出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7.80万元,占86.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01万元,占9.66%;卫生健康支出25.30万元,占4.29%;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463.2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87.85万元,增长23.40%,增长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较去年增加8人,人员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11.6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9.50万元,增长452.38%,增长原因主要是纪检监察管理事务增多,费用相应增多。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2020年预算1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8.70万元,减少46.52%,减少原因主要是根据上年大案要案预算支出费用进行了相应调整。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2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24万元,减少5.12%,与2019年基本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57.0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7.01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调整功能科目,2019年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未放在此功能科目中。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25.3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9.65万元,增长61.66%,增长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较上年增加8人,人员支出增加。

三、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5.50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511.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31.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0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庐阳区纪委监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收支总预算590.1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务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七、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收入预算590.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0.10万元,占100%,比2019年预算增加116.51万元,增长24.45%,增长原因:一是单位人员较上年增加8人;二是承担的项目较上年有所增加,费用支出增多。

八、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支出预算590.1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10.69万元,增长23.09%,增长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较上年增加8人,承担的项目较上年有所增加,费用支出增多。其中,基本支出545.50万元,占92.44%,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44.60万元,占7.56%,主要用于日常党风政风监督、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等工作。

九、关于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20年,庐阳区纪委监委机关本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6万元, 比2019年预算减少1.8万元,下降40.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80万元,下降78.2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外地单位公务往来、调研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1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1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相比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庐阳区纪委监委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50万元,比2019年减少20.03万元,下降40.44%,下降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中有检察院转隶人员每人3万元标准。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庐阳区纪委监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庐阳区纪委监委固定资产总金额97.15万元,较上年减少1.08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通用设备85.63万元、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资产11.52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车1辆。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0   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四)信息化项目情况。

2020年庐阳区纪委监委部门预算安排单项1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如无数字,须填0)

(五)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没有50万元以上需编制绩效目标的专项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表: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表(十二张)

                           庐阳区纪委监委2020年预算公开表.pdf